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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南风化工 公告编号:2013-28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7月9日 (2)召开地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文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700309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8%。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王川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同意170030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狄永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同意170030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6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尉海滨、郑国玉 3、结论性意见: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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