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6月27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易风林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的议案》。 决议内容:为了满足公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决定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质换及质押贷款,授信期限为叁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此项银行授信以公司自有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担保,质押率不低于98%。以上授信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办理。 (二)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葫芦岛滨海支行申请壹亿元整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葫芦岛滨海支行申请壹亿元整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进出口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滨海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期限壹年,借款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经营业务。此项借款担保方式为:以锦化进出口公司自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质押率不低于95%。此项借款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办理。 三、备查文件 1、2013年7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40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6月27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8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的议案》。 决议内容:为了满足公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决定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质换及质押贷款,授信期限为叁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此项银行授信以公司自有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担保,质押率不低于98%。 (二)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葫芦岛滨海支行申请壹亿元整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葫芦岛滨海支行申请壹亿元整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进出口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滨海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期限壹年,借款主要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经营业务。此项借款担保方式为:以锦化进出口公司自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质押率不低于95%。 三、备查文件 2013年7月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