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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3-012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3-07-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7,867,720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3年7月16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6月2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2006 年 7月 5 日作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 7 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1、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四十八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不起过百分之十。 2、除前项承诺外,公司股东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于2009年7月7日特向本公司承诺:“本股东所持股份自2009年7月7日解禁之日起将继续锁定持有十二个月,在此期限内不上市交易;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继续履行上述声明和承诺确定的义务,出售的时间,在上述声明和承诺规定的基础上相应顺延十二个月。并委托贵公司根据本承诺函的内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本股东所持有的限售股份的锁定保管手续”。 3、承诺履行情况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对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予以锁定,公司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其各自的承诺。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变化的情况: 单位:股
注1:2010年1月13日,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人民政府将持有的部分郴电国际股份合计4%通过协议方式无偿划转给永兴县财政局持有。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也没有违反相关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持有人所做出的限售期承诺; 2、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各项承诺;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7,867,72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7月1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注1:2010年1月13日,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人民政府将持有的部分郴电国际股份合计4%通过协议方式无偿划转给永兴县财政局持有。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权变动结构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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