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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3-3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7月15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五路330号路桥大厦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于少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5,968,930股,占公司2013年7月8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120,139,063股的68.3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保荐机构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了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姓氏笔画为序)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于少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王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王爱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张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张保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罗楚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王乐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黄磊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以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关于选举景维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系分开投票。 (二)《关于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65,968,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孙守遐、陈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3-37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7月15日在济南市经五路330号路桥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由董事于少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于少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王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张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王胥先生,委员张保同先生、张虹先生。本届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景维民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王胥先生。本届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委员黄磊先生(独立董事)、王胥先生。本届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黄磊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王乐锦女士(独立董事)、王胥先生。本届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现增加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景维民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黄磊先生(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本届委员会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1 《关于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张保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关于聘任李振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振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3《关于聘任田军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田军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4《关于聘任管士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管士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爱国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1《关于聘任汪丽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汪丽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关于聘任程晓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程晓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增加设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同时制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工程前期工作委托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受山东高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参与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与山东高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工程前期工作委托协议》。山东高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0.1.3第二条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董事于少明先生、罗楚良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增设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据此需相应修订《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 董事会制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各委员会遵照执行,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修订为: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 董事会制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各委员会遵照执行,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与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年初预计2013年度发生工程施工劳务金额301,009.95万元,现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增加30,614.12万元,调整后预计发生331,624.0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于少明先生、罗楚良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调整增加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公告的《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3年8月9日在济南市经五路330号路桥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胥,男,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2007年11月至2010年10月历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养护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4月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1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保同,男,196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3月起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2年11月起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起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振方,男,1970年1月出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年8月至今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四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13年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田军祯,男,1962年10月出生,工学学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2003年6月至今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管士广,男,1966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年8月至今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2013年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爱国,男,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山东高速集团青岛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1年11月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2年11月至今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虹,男,1971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10月至2010年7月在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科长、副主任、主任,财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主要负责公司投融资工作;现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汪丽雁,女,现年51岁,大专学历,2008年至今先后任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办、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程晓瑜,女,198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0年11月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工作,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等工作;2010年12月至2013年1月在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作,主要负责股权并购项目的尽职调查、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后评价分析等;2013年2月至今在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主要负责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日常工作,统筹安排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投资者来访、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日程和议程等相关事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3-3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2013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6、召开地点:济南市经五路330号路桥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签订<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工程前期工作委托协议>的议案》 (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至现场会议召开前 (三)登记地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89号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联系人:张虹、汪丽雁、程晓瑜 电话:0531-87069908 传真:0531-87069902 邮编:25002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表决意见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一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3-3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调整与关联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年初预计2013年度发生工程施工劳务金额301,009.95万元,现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增加30,614.12万元,调整后预计发生331,624.07万元。 公司年初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2013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3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年初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详见2013年1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于少明先生、罗楚良先生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3、调整增加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3,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关联方经营状况以及本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向本公司交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货物及款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 1、公司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为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路桥施工和养护施工方面的劳务服务; 2、路桥集团向高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沥青等施工材料; 3、路桥集团租用高速集团及其控股的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上述关联交易中,第1项通过招投标确定交易价格;第2、3项系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作价公允,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相关框架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已签署,且已在2013年1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予以公告,协议内容未发生变更。工程施工与采购合同按实际订单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高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于少明先生、罗楚良先生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1、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2013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公司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经认真核查,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3、公司拟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3-4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6月5日、201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刊登了本公司二级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项目B类(特大桥梁标S7)候选人及中标单位,合同额伍亿柒仟叁佰玖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整($573,928,967)(公告编号2013-25号、2013-26号)。 目前路桥集团与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了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风险提示 由于该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因原材料涨价、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影响合同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人
2、承包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为广东省连平(赣粤界)至从化公路项目B类(特大桥梁标S7),由K34+850至K51+980,长约17.128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亿柒仟叁佰玖拾贰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整($573,928,967);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的8.75%,对公司当期及下年度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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