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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第二季度报告2013年6月30日 2013-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注:1.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60%,投资于基金的资产中不低于80%投资于黄金基金。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5)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7)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8)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如投资境外伞型基金,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9)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10)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在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后,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本基金将不受上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调整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上述限制。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43%。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没有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努力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同时依据境外市场的交易特点规范交易委托方式,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以来美联储主席伯南克逐渐向市场强化退出量化宽松政策的信号,进而引起了全球资本市场的剧烈动荡。黄金领先于其他资产类别,最先对于这种预期变化做价格调整。早在四月初黄金就经历了一轮急剧的下跌,在两个交易日内由1600美元/盎司下调到1320美元/盎司。随后金价快速反弹到1470美元/盎司附近,横向盘整近两周后开始了第二轮下跌并一度跌破1200美元/盎司,二季度末金价收于1230美元/盎司。 黄金本轮调整的主要驱动因素是美元真实利率的迅速回升。由于担心美联储提前结束量化宽松政策,包括全球央行在内的美债持有人拋售美债, 10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从5月初的1.62%升至季末的2.60%。与此同时,美国国内的预期通胀率在二季度内持续下降,导致美元负利率的状态在本季度内快速扭转。由于对金价第一波的调整估计不足,季初基金组合没有提前降低仓位。基于金价尚未结束调整的判断,基金组合在随后的反弹行情中将仓位下调到80%,部分规避了金价第二波的下跌。以整个季度来看,组合净值获得了正超额收益。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7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3.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30%。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市场对于美联储退出量宽政策已形成了充分的预期,资金开始逆向流动,从新兴市场和大宗商品等受益于量宽政策的地区和资产类别流出。由于外国央行持有大量美债,尤以新兴市场国家为甚。不论是出于稳定本币汇率的目的,或是组合管理目的,各国央行都需要减持美国国债。美债息率的快速上升使得美国国内的按揭贷款利率大幅上升,对与房地产相关的各项经济活动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下半年美债息率上升趋势的可持续性,以及其对于美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是判断金价走势的主要观察点。基金经理判断美联储的退出策略将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会力争避免阻碍实体经济复苏的势头。此外,美国国会对于国债上限的审议将在三季度进行,大概率上美国政府的借贷上限能够被核准提高,历时过高的国债息率将增加美国政府的举债成本。因此美债息率的上升趋势是否能够在下半年延续依然具有不确定性。 二季度金价的大幅下跌使得形态走坏,对于投资者的信心打击很大。但是黄金资产的长期配置价值依然得到认可,这一点可以从二季度实物黄金需求量的上升得到验证。黄金的作空能量集中释放后,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动引发的空头回补的可能导致价格回升。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及存托凭证。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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