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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二季度报告

2013年6月30日

2013-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

  ■

  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3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

  1.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A:

  ■

  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B:

  ■

  注:1.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 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金融债等信用品种不低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总额的50%,且可转换债券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 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 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模在10个交易日内增加10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将调整时限从10个交易日延长到3个月。法律法规如有变更,从其变更。

  2. 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50%;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7.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5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钟鸣远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王晓晨的“任职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4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或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二季度监管层加强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其力度远超出市场主流参与机构的预期,具体措施如规范银行间交易行为并防止利益输送、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行为、加强银行间票据监管,到季末对流动性风险的提示、警戒和引导等,一系列操作反映了监管层贯彻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的决心。在上期季报中我们已提到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清理不规范金融产品虽有利于金融市场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提升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但同时也指出针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调整可能在短期内阻碍社会融资总量增长,进而影响经济复苏的力度,二季度的宏观经济数据部分印证这一判断。

  从具体宏观经济数据看,工业增加值、物价等数据持续低于市场预期,经济平稳复苏的希望暂时落空。此外,市场对新一届政府“盘活存量资金、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的宏观政策导向仍存在明显分歧;年初外汇占款大幅增加一度造成流动性泛滥,但资金面在进入6月份后快速趋紧让市场措手不及,证券市场在二季度呈现先上涨后大幅下跌的剧烈波动走势,沪深300指数二季度下跌11.8%,中债全价总指数仅上涨0.025%,债券市场3年以内短期品种收益率较季初大幅上行。

  本季度初,我们认为经济走势和政策方向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基金采取了相对谨慎的策略,保持适度偏低的杠杆,维持适度偏低的债券比例,减持股票和可转债。本季度末,我们判断“现金为王”的局面将在半年报时点之后扭转,本基金增持了信用债和利率债,保持了适度偏高的杠杆。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6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9% ,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3%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1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3% 。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三季度,我们可以看到的是,新一届政府的主要施政思路已经非常明确,并逐步被市场所接受,包括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容忍度不断提高、不鼓励出台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制度红利的释放以及经济自身的增长动力“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基于以上施政思路,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继续贯彻执行,下半年利率水平的中枢很大概率较上半年有所上移。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和存在市场分歧的地方,比如政府对经济增速下滑可以接受的底线在何处、何时需要维“稳”、具体通过什么措施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调整到什么程度、利率中枢上行到什么程度等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以及相应预期的变化可能带来风险资产的明显波动。

  抛开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从宏观基本面看,我们认为短期内经济增速下行的风险大于上行风险,通胀水平维持在低位,从大类资产的选择上看,固定收益资产较权益资产安全。基本面因素有利于债券市场,尤其是利率品种以及高等级信用债;随着企业盈利能力恶化和融资环境的收紧,中低等级信用债将受到一定冲击,尤其是周期性恶化行业以及部分过度扩张的民营企业,信用利差水平扩大的可能性较大;对于转债市场,其表现取决于流动性状况、正股以及股票市场整体的表现,在经济环境弱势的大背景下,转债市场难现系统性机会。

  基于以上判断,易方达增强回报基金下一阶段的操作将采取谨慎稳妥的投资策略,保持适度偏低的杠杆,适度拉长组合久期,以利率债以及资质较好的信用债作为主要配置;保持原有股票品种,保持较低的可转债仓位并灵活调整仓位;同时努力把握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高信用等级债券,企业债、公司债等高收益信用产品,以及可转换债券在不同市场环境下的阶段性机会,力争以理想的投资业绩回报基金持有人。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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