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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第二季度报告2013年6月30日 2013-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3年7月1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3年1月18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永兴A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将在每次开放日设定并公告。永兴A份额的首次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的1.4倍,即4.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3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供需关系、基本面和资金面的交织作用下,二季度债券市场上下振荡,从整个季度来讲,收益率下行的幅度并不大。从经济基本面来看,二季度打破了年初市场对经济弱复苏的判断, 无论是从工业增加值,还是从总需求角度,经济疲弱态势越加明朗化,同时,通胀持续在低位徘徊,并没有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从政策面来看,在经济弱势的背景下,宏观政策依然保持了调结构、控风险的态度,彰显新一届政府对经济下滑的容忍度较高,特别是银监会8号文推动了债券投资需求的增加,同时债券发行出现季节性下降,供不应求推动了债券收益率曲线出现平坦化下行。 资金面在二季度的后半段成为了主导市场的因素,随着美联储QE退出预期引发新兴市场国家持续出现资金外流,我国五月份的外汇占款也大幅下降,六月份叠加了季节性因素,银行间资金面极度紧张,资本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 二季度本基金维持了较高杠杆,适度拉长组合久期,积极调整组合的信用结构,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保持了一定的静态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社会融资总量与经济运行出现背离,显示出受制于产能过剩和债务高企,依赖总量刺激政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经济面临的结构性失衡问题,而调结构的政策思路可能会推动中国经济进入去杠杆化时代,债务增长的放缓可能会导致社会融资总量增速出现下降,国内经济继续走弱的概率较大,产能出清和融资收缩将冲击经济中的薄弱环节,信用违约风险有所上升。不过考虑到目前地产企业的现金流较为充裕,补库存效应可能使得地产投资仍会在一段时间内发挥经济稳定器作用,未来经济下滑的速度可能相对平缓。 虽然美联储QE政策退出进程可能仍将是曲折的,但退出方向已经逐渐明确,热钱外流的趋势短期内难以逆转,国内资金面仍会相对脆弱,而国内稳健的货币政策将使得资金面持续成为债券投资的扰动因素,因此虽然我们仍看好债券投资的基本面环境,但由于债券估值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投资者对经济悲观的预期,所以波段操作仍会是未来的主要思路。另一方面,考虑到信用违约风险的抬升,未来我们将加强个券和行业的筛选,提高组合评级,减少信用风险的暴露度。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因此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9.3 其他资产构成 ■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永兴A份额10,003,150.00份,持有永兴B份额10,004,050.40份,合计持有数量为20,007,200.40份。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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