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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2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60,498.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964,501.3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31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行政部门到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3年7月16日领取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24,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8,565万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3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5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徐仁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对此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对此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经过核查对此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4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5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宗浒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用131,441,641.1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天安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3,000万元,子公司纳百园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理财的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2.5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5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0,000股,价格为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60,498.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964,501.3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31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3、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3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1,441,641.15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披露的《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它资金先行投入,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因此,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3)第320ZA1435号《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2013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1,441,641.1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131,441,641.1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用131,441,641.1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马精化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3)第320ZA1435号《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6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化工”)和南通市纳百园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园化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天安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3,000万元,子公司纳百园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理财的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2.5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0,000股,价格为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60,498.7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964,501.3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31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子公司天安化工和纳百园化工实施,公司将本次的募集资金对上述的实施主体进行了增资,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各实施主体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并由本公司、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1,441,641.15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65,964,501.30元,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31,441,641.15元,帐面余额334,522,860.15元(不含存放期间利息收入)。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公司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确定投资的上述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购买额度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天安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3,000万元,子公司纳百园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理财的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2.5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天安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3,000万元,子公司纳百园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理财的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2.5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进度,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子公司天安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3,000万元,子公司纳百园化工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超过2,000万元,理财的单笔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2.5亿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马精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天马精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华林证券对天马精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7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者以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债、国债、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中期票据等高流动性、固定收益类产品作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能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购买事宜。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高流动性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过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马精化拟进行固定收益性质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2、天马精化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固定收益性质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3、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华林证券对天马精化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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