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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3-3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3-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年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的名称变更通知,国富浩华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且已签订《合并协议》。 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继续沿用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国富浩华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情况,不构成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此前国富浩华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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