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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7月9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1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邓焘先生因外地出差委托授权董事黄耀明先生出席会议,董事赵元贵先生因外地出差委托授权董事柯良节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柯良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2013年向兴业银行、交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总经理王荣安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锐拔科技增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股权并对其减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解除荣安公司股东质押担保》。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46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锐拔科技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向控股子公司锐拔科技增资》的议案,本增资属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拔科技”)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锐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锐拔”)持有其40%的股权。 为支持、加速锐拔科技的发展,早日实现公司产业链延伸的战略规划,提高公司整体价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各股东拟向锐拔科技以货币方式同比例增资9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锐拔科技增资540万元,香港锐拔向锐拔科技增资3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锐拔科技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锐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荣安 3、注册时间:2006年4月5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5、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高发工业园综合楼2楼 6、经营范围:研发计算机软件和IEEE802.15.4/ZIGBEE标准的短程无线技术产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7、财务状况:
锐拔科技在增资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没有为锐拔科技提供担保和委托贷款,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金额为900万元,各股东按现有出资比例对锐拔科技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锐拔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赠加至1,000万元。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拔科技运营管理需要,支持其业务的开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良好,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4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南京浩宁达电气股权并对其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人民币10万元收购魏振超先生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浩宁达电气”)20%股权,并对南京浩宁达电气进行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600万元。 在本次交易前,各股东对南京浩宁达电气的出资额及持有股权比例如下:
为进一步集中股权,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的实施市场的战略布局,公司决定收购魏振超先生持有的南京浩宁达电气20%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必须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经双方商议并通过南京浩宁达电气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以魏振超先生实际出资的1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南京浩宁达电气20%的股权,并将南京浩宁达电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600万元。 (二)减资后南京浩宁达电气的股权结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南京浩宁达电气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的减少尚需办理工商变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魏振超先生现担任南京浩宁达电气总经理一职,持有南京浩宁达电气20%的股权,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实收资本:1,61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荣安 5、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科健路89号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高低压电缆附件及电力绝缘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及开关、互感器,变压器智能电气自动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标的资产情况 1、公司本次收购标的是魏振超先生持有南京浩宁达电气20%的股权。魏振超先生保证其转让给公司的南京浩宁达电气股权是真实、合法的,不存在法律纠纷,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设置质押、第三方权益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协议或约定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南京浩宁达电气净利润中不存在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3、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让事宜,也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三)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3年7月16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并对其减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集中股权,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效率,有利于公司今后市场布局及战略的顺利实现,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良好,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南京浩宁达电气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3-04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荣安公司股东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9月20日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9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告中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风险提示,具体风险因素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过户的风险;资金使用程序的风险;高威尔公司债权人可能行使撤销权的风险。 201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告中披露了根据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与公司就此项交易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各方同意出质的荣安公司股权的具体比例在办理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标的物转移及后续合法建设所必需的证件后,公司管理层王荣安、胡明智、苏友、夏海、王卫将以其所持深圳市荣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公司”)的68%股权作为本次交易的质押物(上述5人用于质押的荣安公司股权比例)分别由30%、10%、10%、9%、9%,降为15%、5%、5%、4%、4%。 公司已经于2013年3月21日顺利取得该项目相关所有证件,并变更至惠州浩宁达名下。截止目前,根据公司对以上风险提示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办理结果,公司认为关于本次子公司购买土地及在建工程所提出的风险均已消失,经董事会同意,解除荣安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中的所有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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