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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3-041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6,775,1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8%; 2、本次上市流通起始日期为:2013年7月22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的变动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28号文批准,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精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其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已于2010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网下配售的600万股已于2010年10月2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9,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为9,000万股。 (二)、2012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于2012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主要内容为: 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按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2年9月25日完成了本次权益分派。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4,000万股。 转增后,公司首发前的限售股份数量由58,387,590股变为116,775,180股。 (三)、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5万股,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5月31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320ZA0167号《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4,000万股变更为28,565万股,公司首发前的限售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为116,775,180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仁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天马集团于2009年8月18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控股股东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仁华先生于2009年8月18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承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马集团于2009年11月5日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承诺目前与将来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徐仁华于2009年11月5日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承诺目前与将来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6,775,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8%;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均为法人股,不存在高管锁定股的情形; 5、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 1、2011年3月,天马集团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中的2,900万股质押给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质期限为不超过30个月。根据质押的相关协议,在公司2012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天马集团质押的股份数量变更为5,800万股。目前天马集团质押的5,800万股股份仍在质押冻结中,根据相关协议,上述股份将在2013年9月底前解除质押; 2、天马集团由徐仁华、徐敏、郁其平出资组建,分别持有天马集团4,472万元、3,105万元、2,423万元股权,占天马集团注册资本100%股权。天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仁华先生。天马集团的三位股东均是公司董事,其中徐仁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和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华林证券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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