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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ST彩虹 编号:临2013-021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7月17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262,970,0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公司法律顾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淼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经过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62,970,03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 接受公司董事李淼先生、高荣国先生、马建朝先生、刘燕武先生、董军先生提出的辞去董事职务的申请,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盟权先生、司云聪先生、张少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接受公司监事王琪女士、归光宇先生、李加顺先生提出的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选举朱以明先生、牛新安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董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 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贺伟平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ST彩虹 编号:临2013-022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监事会3名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推选郭盟权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改选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推选司云聪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委任郭盟权先生、司云聪先生、张少文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葛迪先生、王建章先生、孟夏玲女士、王鲁平先生共同组成战略委员会,其中董事长郭盟权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构成不变,仍为王建章先生、孟夏玲女士和葛迪先生,其中王建章先生为主任委员。 委任司云聪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孟夏玲女士、王鲁平先生共同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孟夏玲女士为主任委员。 委任司云聪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王鲁平先生、孟夏玲女士共同组成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王鲁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ST彩虹 编号:临2013-023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7月17日在咸阳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选举朱以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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