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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13年7月6日召开的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累计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金额共计3,550万元,预计到8月中旬累计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金额将超过9,800万元(该额度为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限额度),故此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 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 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额度 持有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6,000万元,以上额度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内控及投资风险: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理财产品,不得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司合计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2013年第2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550万元,其中3,300万元投资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本益均全部收回;另有250万元投资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用于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营运资金累计金额为 3,55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3.60%,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 2013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3 年8月3日上午 9 :30 在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13年8月3日(星期六)上午 9:30 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五)出席本次股本大会的对象: 1、截至 2013 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13 年7月1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3 年7月3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彦、李建英 联系部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号码:0572-2833555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 邮编:313017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附: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1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与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3年8月3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九次监事会于2013年7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1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胡运丽、陈永火、高赟。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运丽女士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此,一致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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