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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3-07-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内容截止日:2013年6月9日

  重要提示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5月4日证监许可[2010]592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12月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一是境外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新兴市场投资风险等。新兴市场国家/地区仍处于现代化发展的初级阶段,难以预计的改变有可能影响基金投资收益。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衍生品风险等。三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金砖四国中的巴西、印度、俄罗斯和中国目前均属于新兴市场,面临新兴市场投资的一般性风险。同时由于金砖四国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模式和速度差异使各国上市公司盈利和收益出现差异,从而存在使标的指数和成份股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显著变化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名称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四、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的金砖四国指数的成份股(包括股票和/或存托凭证,下同)、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其中金砖四国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ETF基金、权证、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指数复制法。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金砖四国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金砖四国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前提下,达到有效复制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力争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4%,年跟踪误差不超过5%。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计算方法如下:

  1、跟踪偏离度(Tracking Difference)采用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收益率之差来衡量,计算公式如下:

  ■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计算方法,并予以公告。

  (一)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金砖四国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该部分的投资按照成份股在金砖四国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因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基金规模等原因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将利用优化方法,对成份股进行部分替代,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金砖四国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根据金砖四国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金砖四国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基金资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将依照标的指数的定期调整规则,对股票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2)不定期调整

  1) 当成份股发生并购、股份回购、增发、送配、拆股等情况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指数公司发布的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 若个别成份股因停牌、流动性不足或法规限制等因素,使得基金管理人无法按照其所占标的指数权重进行购买时,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最小化和投资者利益,决定部分持有现金或买入相关的替代性组合。

  构造替代性组合的方法如下:

  1)按照与被替代股票所属行业及基本面相似的原则,选取替代股票备选库。本基金投资采用与标的指数相同或类似的行业分类标准;

  2)采用备选库中各股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的历史数据,分析其与被替代股票的相关性;

  3)选取备选库中与被替代股票相关性较高的股票组成模拟组合,以模拟组合与被替代股票的日收益率序列的相关系数最大化为优化目标,求解组合中各股票的权重。

  我们认为,据此得到的优化组合能较好的代表被替代股票的收益率波动情况。

  (三)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构建本基金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组合。

  (四)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各种金融衍生产品,如金砖四国股指期货、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对冲某些成份股的特殊突发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利用金融衍生产品的杠杆作用,达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同时降低仓位频繁调整带来的交易成本。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计价的金砖四国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收益率×5%(税后)。

  如果金砖四国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金砖四国指数编制者或所有者停止对本基金的指数使用授权,或金砖四国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金砖四国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合适作为投资的指数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或有更能代表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更换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或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和/或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标的指数和/或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程序,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予以公告。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综合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6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

  ■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一)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GIPS是一套确保公司表现得到公平报告和充分披露的投资表现报告道德标准。

  1、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4、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二)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十、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总裁。

  高良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审计处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1998年加入南方基金担任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会主席。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总部副总经理、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华泰证券人事处职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部股票事务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机构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李真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材料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工业部科技司材料工艺处、科研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总工程师秘书、科技与质量监督司行业技术处副处长;深圳亚洲金刚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干部交流);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副主任、综合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兼工业一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余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湘潭大学英语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广州军区技术局四处见习学员;广州军区技术局组织处助理翻译、中尉;广州军区情报部副连参谋、正连参谋、副营参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人事部、董办、办公室业务经理;深圳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秘书;深圳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2009-2010年4月兼深圳通公司董事、深圳大学轨道交通学院理事会理事);2009.09—2009.11深圳市市委中青班培训学习;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洪文瑾女士,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财务部,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国际关系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获得美国NASD Series 7 & 65证书。曾工作于耶鲁大学投资基金办公室(Yale Endowment)及美国新生市场投资基金(Emerging Markets Management, LLC),主要从事基金管理及投资研究。历任纽约证券交易所国际董事及中国首席代表;现任HCM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United World College of Southeast Asia Foundation校董、耶鲁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纽约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

  周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美国加州大学及香港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编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EMBA中心主任、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财务金融学教授,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二、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江商学院金融教授、EMBA和高层培训项目学术主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王全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北京会计公司总经理(正处级);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丛培国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经济法讲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

  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姜堰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设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财政部深圳专员办专员、巡视员。

  2、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本科。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处长,华泰证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周景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经济师。历任深圳三九企业集团三九贸易公司职员,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生兼助教,广东美的集团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主管。

  苏荣坚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

  郑城美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华林营业部客户经理、研究发展中心市场分析师、经纪业务部市场分析师、办公室文秘部经理、南平滨江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财务总监;现任兴业证券副总裁。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代总裁。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郑文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方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2000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秦长奎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经营计划处科员,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基金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债券部总经理。2005年加入南方基金,曾任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委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杨小松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证监会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期间曾派往美国NASDAQ工作),局长助理、副局长、副主任。2012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4、基金经理

  黄亮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加入南方基金国际业务部,负责QD II产品设计及国际业务开拓工作,2007年9月至2009年5月,担任南方全球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至今,担任南方全球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南方金砖基金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南方中国中小盘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董事长、代总裁吴万善先生,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邱国鹭先生,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监丁晨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一、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上市费及年费(若本基金上市交易);

  5、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税收”);

  10、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1、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2、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计提。基金管理人若聘请境外投资顾问的,基金管理人应以其收取的基金管理费支付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如下方法进行计提。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3%,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4%,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前端收费:

  ■

  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对应费率为1.3%,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3%)=98,716.68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8,716.68=1,283.32元

  申购份额 = 98,716.68/1.016 = 97,162.09份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

  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1.016 =98,425.20份

  2、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

  (1)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5%=508.0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508.00=101,092.00元

  (2)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若该投资者赎回100,050份基金份额,一年内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是1.2%,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3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100,050×1.00×1.2%=1200.60元

  赎回费用=100,050×1.036×0.5%=518.26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1200.60-518.26=101,932.94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在一年内,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4%,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36元,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016×1.4%=1,422.40元

  赎回费用=100,000×1.036×0.5%=518.0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36-1,422.40-518.00=101,659.60元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3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6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3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05只,其中封闭式10只,开放式29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37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Andrew Tucker

  组织形式:合伙制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超过5千人,在全球1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债务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自主评级为A/B。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William B. Tyree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Andrew J. F. Tucker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百个市场。截至2011年12 月31日,托管的资产达到了2.800万亿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25年,亚洲服务管理资产为6千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近2000名员工。我们致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于2011年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

  ●在《全球托管行》(Global Custodian)杂志的“2011全球托管业务调查评比”中被评为“全球托管行第二名1”,并在七个类别中获得最高评价,“2011代理银行调查”中被评为美国评价最高的代理银行,“2011 年证券借贷调查”在全球类别排名第一的证券借贷机构,”2011 年共同基金管理调查”在八个类别中获得最高评价。

  ●在《国际托管及基金行政》(International Custody and Fund Administration , ICFA)杂志 “ 2011 年美洲服务供应商奖”中被评为“年度最佳共同基金托管机构” 。

  ●在《R&M 调查》(R&M Surveys)的“2011 年全球托管业务调查”中被评为“专业机构”类别第二名(使用 5 家以上托管机构的客户)。

  ●在《全球投资者》(Global Investor/isf)杂志“2011 年全球托管业务调查”被评为“亚洲托管行第一名”, 并在全球托管机构中的整体表现(未加权)排名第三,同时在其他三个类别高居第一。以及在“2011 年外汇业务调查”中整体表现(未加权)居冠,并在三个类别勇夺第一;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

  (下转B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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