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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3-4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及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9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7月18日-2013年7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7月18日下午15:00至2013年7月19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井高发科技工业园4号厂房公司五楼北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申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仕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6,90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948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3,82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25%。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合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092,2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01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2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3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标的股票来源、种类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6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或解锁的条件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8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行权或解锁程序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1.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981,2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其中关联股东李颖、徐铁柱、谢小兵共3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7,092,1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森林律师、杨仕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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