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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3-033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O票反对,O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中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后: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7-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中至少1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2、以9票同意,O票反对,O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管理职务(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不得兼任监事;

(四)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董事在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公司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供详细资料、解释或进行讨论,董事可以要求公司及时回复提出的问题和提供需要的资料;

公司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送财务报表、经营管理信息以及重大事项背景资料等资料,以便董事及时掌握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有效履行职责;

(六)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后: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委托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业务;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管理职务(含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不得兼任监事;

(四)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董事在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公司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提供详细资料、解释或进行讨论,董事可以要求公司及时回复提出的问题和提供需要的资料;

公司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每季度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送财务报表、经营管理信息以及重大事项背景资料等资料,以便董事及时掌握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有效履行职责;

(六)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O票反对,O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以下7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庞江华先生、林涛先生、姜景国先生、谢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向锋先生、王菁辉先生、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经本次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逐个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以上7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 年8 月6日(星期二)召开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关于召开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庞江华先生,1965年5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两会副会长、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为珠海市关爱协会发起人之一;1995年至2011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曾任珠海市第六届人大代表,曾获评"2005.ZHTV珠海经济年度人物"、"珠海市劳动模范","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庞江华先生持有公司34.5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江华先生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涛先生,1964年3月出生,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1993 年至1996年任海南正天建设开发公司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林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景国先生,1972年3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珠海万力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商南县青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中拓百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2003 年任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姜景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耘先生,1970年7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珠海市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珠海市金湾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011年5月至今任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2003年9月—2009年11月珠海南方华力通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3月—2003年9月珠海电力局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企业改制及对外投资工作;曾任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经营发展部主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谢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肖向锋先生,1941 年2月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物理化学系金属物理专业。1966年任职于冶金自动化研究院,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电力半导体器件研究所所长、科研处处长;参加过国家863、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项目等众多项目的评审,曾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省部级一等奖二次、二等奖三次,实用新型专利一次。现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力电子分会秘书长、北京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学会理事;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北京市科委专家库的成员。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菁辉先生,1963年12月出生,陕西凤翔县人,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至今在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工作,是国内著名油罐防腐蚀技术专家,中国石化集团高级防腐蚀技术专家,中国石化专家库专家,石油工程专标委防腐蚀工作组副组长。自1989年以来一直在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从事防腐研究和设计等技术工作,曾获部级科技成果奖4项,国家发明专利3项,负责制定国家标准一项,出版专著一本,公开发表文章30多篇,曾参与国内多项石油工程防腐蚀技术评审,多次主持国内防腐技术研讨会等。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菁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纯斌先生,1971年1月出生,研究生硕士,注册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财会处财务主管、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大信大厦支行行长、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龙门茶排铅锌矿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卡酷七色光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纯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3-034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日(星期五)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庞江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姜景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谢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肖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王菁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朱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夏文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一需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三、四即本次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整)

3.登记地点: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一路万力达继保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景国 叶江平

联系电话:0756—3395968

传 真:0756—3395968

邮 编:519085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某议案赞成或反对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赞成股数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庞江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姜景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谢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肖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王菁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朱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夏文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第一项、第二项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第三项、第四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请在“赞成股数”一栏填写具体的股份数量,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或3的乘积;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 的乘积。)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3-035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肖向锋 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22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肖向锋 ,作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肖向锋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肖向锋

日 期:201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万力达 公告编号:2013-036

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王菁辉 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次, 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1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王菁辉 ,作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 3 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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