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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061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2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调整“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将上述两项目调整后,截止2013年6月30日剩余的3,004.77万元募集资金和“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实施完毕节余的1,239.70万元募集资金,及截止2013年6月30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274.66万元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总计4,519.1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62】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装饰和经营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委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品牌经营管理公司)就平潭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暨“中福广场”项目)中共计6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和设备用房,准确面积及楼层以测绘机构实测为准)的经营物业以“红星美凯龙”商业品牌资源负责统一招商、运营和管理。

同意上述经营物业的装饰、安装工程(不含消防)按红星美凯龙上海第七代汶水店的标准,委托红星美凯龙推荐的施工企业进行内外部装饰装修以及设备安装工程(不含消防)。装饰装修的具体标准由建材城公司与施工企业另行签订合同加以明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参照同类型商业交易条件标准就商业咨询服务费、招商佣金及委托经营期间的租金提成等事项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业谈判,于本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签署与本次合作相关的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3#楼工程总承包商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委托荣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中福广场(中福海峡建材城)一期3#楼工程总承包商,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符合国家同类建筑工程建造标准,不高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同类建筑项目造价标准的基础上与荣工工程进行协商,授权董事长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签署有关合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64】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062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

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同意调整“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和“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将上述两项目调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004.77万元及“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1,239.70万元,连同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274.66万元,总计4,519.1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10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号文批复,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8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5元,募集资金总额54,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817.9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52,782.0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验字[2010]第107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金额项目变更情况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完工情况
1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项目7,868.240.00-7,868.24注1
2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13,320.900.00-13,320.90注1
3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项目12,460.800.00-12,460.80注1
4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15,061.3613,821.66-1,239.70完工
5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4,070.72223.89-3,846.83完工 注2
6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0.00842.06842.06完工 注2
7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中福海峡建材城项目0.0017,600.0017,600.00建设中 注1
合计52,782.0232,487.61-20,294.41 

注1:2012年11月9日,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受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内限伐政策的影响无法实施的福建省龙岩山田林业有限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明溪县恒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和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技改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原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变更为“中福海峡建材城开发项目”的部分投资款,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76】公告)。

注2:2012年4月27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将原项目中的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独立出来,调整后原项目中其他种苗培育将继续实施。变更后新项目为“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2,483.23万元,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1,587.49万元(详见《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的【2012-031】号公告)。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实际投资情况及调整原因说明

1、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最初是公司为保障林板一体化生产格局的需要以及满足区域种苗供应需要设立,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种业公司长源基地的杉木采穗圃、繁殖圃建设,良种示范林的种植和推广、珍贵药用植物良种选育的组培、温室、塑料大棚和轻机质生产车间及仓库的建设及其他费用。2011年开始,由于受到福建省限伐政策的影响,公司10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及1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两项募投项目被迫停止,区域造林苗木需求也因此减少,原有圃地、设施、大棚等旧设施能满足大部分生产需求,使得工程建设投入少于原计划。此外,又由于长源基地建设在先,募集资金到位在后,长源基地较大部分建设资金都是由非募集资金投入,因此结余了较多募集资金。考虑到适当的缩减投资规模能更好地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自2013年6月30日起公司不再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1,587.49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实际投资223.89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14.10%,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37.50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173.90万元)。调整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项目计划投资金额变更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建设投资总额1587.49-1363.6223.89
一、资金来源   
1 募集资金1587.49-1363.6223.89
2 自筹资金   
二、项目构成   
1 工程费用1409.03-1252.29156.74
1.1 良种培育工程1409.03-1307.99101.04
1.2 生产工程27.5927.59
1.3 辅助工程28.1128.11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27-98.3617.91
2.1 土地租用费14-14 
2.2 组培楼租用费   
2.3 其他费用102.27-84.3617.91
3 基本预备费   
4 铺底流动资金62.19-12.9549.24

2、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由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经营方式,通过与当地林业局开展林下种植,公司向林农供苗,林农炼苗后公司回购,以及旧办公楼改造的计划用租赁附近宿舍楼的方式替代,该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较大的种植棚、炼苗棚建设和办公楼新建项目投入大幅减少。同时考虑到整体经济环境和市场竞争等因素,自2013年6月30日起该项目不再以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将根据今后市场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通过其他资金投入工程建设。目前“福建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线莲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前期建设,已经形成一定产能,预计年内可实现少量盈利。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2,483.23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实际投资842.06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33.9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76.14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34.97万元)。调整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变更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建设投资总额2483.23-1641.17842.06
一、资金来源   
1 募集资金2483.23-1641.17842.06
2 自筹资金  
二、项目构成   
1 工程费用2069.77-1302.80766.97
1.1 土建工程1329.12-1075.39253.73
1.2设备工程740.65-227.41513.24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0.63-127.3123.32
2.1 土地租赁费200.1520.15
2.2 设计费20-16.833.17
2.3 建设单位管理费27.84-27.84 
2.4 工程招标费20.7-20.7 
2.5 工程监理费62.09-62.09 
3 基本预备费66.61-14.8451.77
4 铺底流动资金196.22-196.22 

3、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利用林木剩余物生产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15,061.36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实际投资13,821.66万元,完成项目投资计划的91.77%。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投入运营,预计2013年上半年该项目实现盈利604.93万元,因项目部分设备由国外采购改为国内采购、宿舍楼和办公楼规模缩减,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05.49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65.79万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上述三个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4,887.61万元,占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77.8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4,244.47万元,连同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和投资收益274.66万元,总计4,519.1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56%。

三、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可为公司减少大量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本次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产能过剩、投资浪费的风险,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在建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4,519.13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使公司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出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4,519.13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稳定长期的资金供给,节约财务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保持竞争优势。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福实业将4,519.13万元(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出具的瑞华核字[2013]第845A0001号《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063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在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监事会主席吴晓丹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使公司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出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4,519.13万元(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账户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62】号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3-064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3年7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61】号公告),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8日 星期四 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8月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7日15∶00至2013年8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召开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5.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62】号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 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4.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8月8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7日15∶00 至2013年8月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592,投票简称:中福投票。

(2)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或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五、投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它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佳熠、何乐、李茜

联系电话:0591-87871990转 102、100、103

传 真:0591-87383288

八、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证明等。

附件:授权委托书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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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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