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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3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目前,公司部分银行授信已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了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贷款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为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肥业”)、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工”)、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湖南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宜化”)、贵州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宜化”)、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贵州金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江”)、湖北宜化江家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家墩矿业”)、贵州普安宏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兴煤业”)及黔西南州普安县恒泰煤矿(以下简称“恒泰煤矿”)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508,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本公司为上表所列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8,000万元,担保金额不超过上表所列授信额度。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及有关借款审批手续,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上述重要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508,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上述重要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508,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上述被担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为截止2012年12月31日数据,且经大信会计事务所审计。上述被担保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发生。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总担保额度人民币508,000万元为本公司的上述子公司计划2013年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贷款授信额度,上述子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以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以上被担保的子公司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申请508,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上述子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 2,186,515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580,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4.45%,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13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447,9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89%。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3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2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155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355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2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155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

  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北庭路4-13号

  注资资本:3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华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肥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新疆宜化的资产总额为816,651.60万元,负债587,745.29 万元,所有者权益228,906.31万元;2012年新疆宜化实现营业收入107,217.20万元,净利润28,938.70万元。

  上述被担保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35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355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 2,222,015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615,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23%,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13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483,4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67%。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3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猇亭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肥业公司30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肥业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猇亭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地点:宜昌猇亭区桃子冲二组

  注资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梅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化肥、化工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2年12月31日,肥业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38,441.99万元,负债468,473.73 万元,所有者权益69,968.26万元;2012年肥业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904.65万元,净利润7,557.44万元。

  上述被担保公司无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猇亭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肥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肥业公司30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 2,252,015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645,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11%,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 132,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57%;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 513,4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3.55%。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3年8月14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6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8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的召开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1)

  2、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2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155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2)

  3、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猇亭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3)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8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或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贺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3-03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于2013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1名,实参与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1)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其重要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508,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其重要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508,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为其重要子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被担保的子公司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其重要子公司申请508,000万元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被担保子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2、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2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155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2)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新疆宜化355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新疆宜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2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155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新疆宜化355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3、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猇亭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肥业公司30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肥业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猇亭支行30000万元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为肥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债权人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肥业公司30000万元贷款授信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4、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3年7月27日公告2013-03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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