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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3-0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2013-07-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23,700万元,具体如下: ■ 说明:上述第五笔委托理财期限为30天滚动,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本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因此到期日自动从7月25日变更为8月23日。 2.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上海市,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基本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流动资金;理财期限:不超过三个月;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的无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四、委托理财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其目的是加强现金资产的管理,提升现金资产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收益。选择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做到充分控制风险,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为规避委托理财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本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确定了赵序宏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总监陈祥先生为直接责任人的内部控制措施。由其在具体业务办理时,充分评估和规避风险。 五、公司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的披露情况 (一)本公司曾公告了公司此前发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1.2012年11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2-036号)。 2.2013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临2013-008号)。 (二)自上述公告发出之后,公司近期发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述: 1.2013年4月1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13期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本金已收回,自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5月9日投资收益为205,273.97元。 2.2013年4月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2,500万元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AGS130665。该笔委托理财本金已收回,自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5月10日投资收益为78,082.19元。 3.2013年5月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163期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本金已收回,自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6月13日投资收益为38,835.62元。 4.2013年6月1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220期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本金已收回,自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23日投资收益为39,315.07元。 5.2013年6月24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人民币1,600万元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AGS131306。该笔委托理财期限为30天滚动,客户可在开放期内办理支取预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的,视为自动再投资。本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取预约,因此到期日自动从7月25日变更为8月23日。因此该笔委托理财本金尚未收回,自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25日投资收益为65,753.42元。 6.2013年6月27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财富班车1号)》,使用人民币2,000 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7.2013年6月24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混合型-保证收益)》,使用人民币1,600 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3年HH236期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8.2013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工商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资产组合投资型)》,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购买了工银理财共赢3号(沪)2013年第188期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9.2013年7月23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了《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14天周期型2号)》,使用人民币5,000 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14天周期型2号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10.2013年7月25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AGS131407。该笔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11.2013年7月25日,公司通过网银操作,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财富班车1号理财产品。该笔委托理财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披露金额外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共计23,7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0%。同一时期进行委托理财的合计最高金额为14,2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的额度19,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到期的委托理财本金均已收回,并产生投资收益427,260.27元人民币。 六、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签署的委托理财合同。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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