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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编号: 2013-037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2013-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重新预计2013年度公司与中国海运(包括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合同总金额范围为4,000万元以内。 近日,公司与中国海运签订《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辅助决策分析系统一期开发实施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1,177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绍德; 注册资本:66.20亿元人民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的股份; 主营业务:从事沿海运输、远洋运输、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及揽货订舱、运输报关、多式联运,船舶租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航空货运与航空代理,船舶燃物料、淡水供应、船用食品供应,储运及船舶修造与拆船,通讯导航及设备、产品修造,仓储、堆场、码头,集装箱制造、修理、买卖、租赁,各种车辆及零配件制造、修理、销售,船舶买卖,原油和成品油买卖,煤炭和钢材买卖及其它种类进出口商品贸易,培训教育,技术咨询,通讯导航服务,劳务输出,房地产开发,旅游,金融,宾馆等业务; 关联关系:中国海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
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海运为中央直属企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 (二)关联交易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签署方: 甲方: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乙方: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辅助决策分析系统一期 (以下简称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总体技术平台建设; (2)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上线主题内容的开发及实施,主要包含:实施企业发展环境分析、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等八个主题。 3、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开发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完成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企业发展环境分析等专题主要内容开发和实施。 第二阶段: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试运行开始,用户试用意见反馈,数据源完善,软件调整,完成项目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 4、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开发费用:本项目费用为人民币11,770,000.00元。 5、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开发费用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项目开发实施第一阶段工作即生产经营等主题内容完成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项目开发实施第二阶段工作即企业发展环境等主题内容完成后 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 (4)系统上线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5)项目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 6、中国海运DSS系统一期缺陷责任期和系统运维 乙方提供本项目自上线之日起6个月的免费运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合同金额1,177万元,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2.35%,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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