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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3临-2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3、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7月28日至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7月28日下午15:00至2013年7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层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罗红专先生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1992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083%。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984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091%; 网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74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政、张茜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9213000股,同意1988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998%;反对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737%;弃权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65%。 其中:①参加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70000股,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3000股,同意344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3122%;反对346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5814%;弃权52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063%。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2、审议《关于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9213000股,同意1988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998%;反对39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997%;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5%。 其中:①参加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70000股,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3000股,同意344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3122%;反对3979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3.5532%;弃权1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346%。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3、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9213000股,同意1988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258%;反对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737%;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5%。 其中:①参加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70000股,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3000股,同意3959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3.2840%;反对346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5814%;弃权1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346%。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99213000股,同意1988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998%;反对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1737%;弃权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65%。 其中:①参加现场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98470000股,同意19847000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3000股,同意344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3122%;反对346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6.5814%;弃权52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063%。 2)表决结果:议案通过审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政、张茜颖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3] 闽创见字第05021-20号)。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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