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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7-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紧密围绕本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立足视频监控“高清、智能、融合”趋势,加大研发投入,合计投入资金16,327.65万元,同比增长80.21%,报告期内累计获得专利授权23项(其中子公司获得专利2项),包含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提高了研发效率。公司深挖品牌优势,完善全球营销体系,着力扩充和培养营销团队,提升主动营销、技术营销、端对端服务能力,营造大华全球高端品牌形象;继续深化内部建设,强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品质,不断提升人均效益,公司经营规模继续扩大,产品销量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03,158.96万元,同比增长56.65%,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5,371.70万元,同比增长58.21%;营业成本113,875.83万元,同比增长50.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25.35万元,同比增长71.05%。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智能监控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和“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资金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2013年1月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傅利泉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107 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批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965,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5%。具体情况如下: 1、 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107名激励对象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第三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注:1)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5股、转增5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的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 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的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3)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实施了每10股送红股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的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4)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坚、魏美钟、应勇、张兴明、陈雨庆、沈惠良、吴云龙、鲁丹丹、燕刚)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4、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7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共18,965,760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200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解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华股份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无锡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综合产业布局,为更有效地加强运营管理,优化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的无锡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3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宋卯元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0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均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该10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3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59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88.660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189,995.20元,扣除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于2013 年5月15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988,189,995.2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2,851,332.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5,338,662.66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610209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的209,532,848.86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8,231,264.09元。 截止 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60,819,301.82 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736,323,120.40 元,差异24,496,181.42 元,主要系公司以自筹资金垫付募集资金项目支出21,251,429.31 元,增发相关的发行费用2,851,332.54元,另393,519.57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专项账户,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16727059111111,定期存款户为:33001616735049092662。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为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存入专户开立银行的定期存款户,该定期存款户所存募集资金只能先划入活期专户后才能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支出在使用过程中的金额较为零星、分散,故这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在使用过程中,采取了先用自有资金支付再由募集资金账户集中划转的方式。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增资浙江大华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的变更。 根据公司2011年12月12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智能建筑项目投资总额18,947.00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 18,049.65 万元,智网科技另一股东黄祖衡同时增资 897.35 万元。 鉴于公司看好智能建筑项目前景,为充分整合公司资源,加强对子公司的统筹管理,更好的实施战略规划和布局,公司收购了黄祖衡持有的智网科技 10%股份,将智能建筑项目由公司与黄祖衡共同增资变更为公司单方使用募集资金向智网科技增资 18,947.00 万元实施智能建筑项目。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已于2013年7月12日完成,智网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19,947.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智能监控系列产品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78,510.00万元,截至2013 年4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209,532,848.86 元,其中:设备、安装工程投资5,073,903.74元,研发支出投资196,185,045.12元,征地费投资8,273,900.00 元。以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7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269 号《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3 年6 月置换出了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209,532,848.86元。 增资浙江大华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18,049.65万元,截至2013 年4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6,113,780.81 元,其中:设备、安装工程投资41,104.96元,研发支出投资6,072,675.85元。以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7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269 号《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资浙江大华智网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智能建筑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的置换将在增资完成后实施。 上述置换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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