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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7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3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其中6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7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7月30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电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明珠电缆法人及股东薛建英对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49%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月13日 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工业A 区18# 法定代表人:薛建英 注册资本:20,933.69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 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塑料粒子、电缆用铺助材料、电缆用盘具、PVC 管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线缆生产所需设备、模具的制造、销售;铜、铝拉丝加工、销售;五金工具、低压电器、标准件、橡胶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明珠电缆(经审计)资产总额478,683,157.77元,净资产235,482,717.16元,营业收入430,910,622.57元,利润总额26,520,500.98元,净利润23,091,597.41元。 截止2013年6月30日,明珠电缆(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98,005,540.16元,净资产244,624,679.31元,营业收入170,359,041.65元,利润总额9,537,684.50元,净利润9,141,962.15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明珠电缆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明珠电缆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明珠电缆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担保对象的法人及股东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作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400万元,占201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65%,实际担保总额为22,380万元。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8,400万元,占201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6.04%。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7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披露《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拟在江苏省宜兴市与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永紫砂陶")共同出资500万元,投资设立宜兴市中超创新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该控股子公司现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宜兴市中超创新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号:320282000329309 住所: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乃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电线电缆及其附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研发、设计、技术转让、销售;紫砂陶艺术品的设计、销售;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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