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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6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经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舜泉”)组成联合体参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部分标段投标。2013 年 6 月 20 日,联合体收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竞得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商一标段。 近日,联合体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合同书》,联合体为该项目承包商。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项目委托单位: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去非 注册资本:陆亿捌仟捌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城乡统筹、物业管理、标准厂房建设与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地产、对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和生产、旅游项目开发、物资贸易、通讯设备(批发、零售;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机电设备、工程机械、新能源材料研制、土特产品、水产品、家俱、文化产品、工艺品(不含金银饰品)、音像器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实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注册地: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京路33号 2、该项目委托单位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不存在关联关系,2012年度与该项目委托单位未发生相关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成都经开区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后,于2000年6月由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和龙泉驿区东移办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企业。现有全资子公司一家(成都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参股民营公司两家(大兰银河富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田园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总资产约200亿元,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一标段 建设地点:成环路同洛段起于成渝高速同安立交(聚合果蔬),由南北贯穿同安城区和洛带镇,北至成洛路。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价为5140万元 2、项目由承包商出资建设,项目业主分期回购;本合同工程回购价由两部分组成:经审定的工程结算价及投资综合回报款。工程结算价依据本工程竣工图等相关资料,按照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计算,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局审计为准;投资综合回报款以工程审定结算价作为基数,乘以10%的投资回报率。 (三)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本合同工程回购款按以下节点付款:第一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完成产值的40%,但产值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第二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完成产值的70%,但产值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若该时间内完成审计,则支付至审定金额的70%);第三次付款节点于竣工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付清回购价余款。 (四)合同履行期限 工程工期约为240日历天。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职责分工 成都舜泉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合同实施过程中办理与本项目业主方涉及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付款申请及收取工程款事项,并负责该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设计工作。上海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工作。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对项目委托单位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联合体与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龙泉驿区成环路同洛段改造工程投资建设一体化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19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于2013年7月30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中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201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炎表、史浩樑、王国军、张韵、唐忠民、艾有关、陈继祥、张川、宗士才共9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继祥、张川、宗士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为使公司名称更加贴切地反映公司业务模式,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原“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原“Sunyoung Properties Co.,Ltd.”变更为“Sunyoung Industry Development Co.,Ltd. ”(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内容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S舜元 ”和“000670”。《公司章程》和其他所有的公司制度、文件中公司名称相应变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实施因公司名称变更引起其他相关变更工作,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房地产权利人名称变更等在内的全部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原“湖北省荆州市江汉路106号”变更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第五层A-3座”(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公司董事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拟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原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nyoung Properties Co.,Ltd.。 原第5条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汉路106号 邮政编码:434000。 修改为: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nyoung Industry Development Co.,Ltd.。 第5条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第五层A-3座 邮政编码:434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3年8月16日上午 10:30,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中心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见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改其<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现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修改其《公司章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由原“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舜泉投资有限公司”(最终变更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内容为准)。同时,拟将其经营范围由“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室内装饰装修(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变更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物业管理;土地整理;投资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装修;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由于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拟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拟对其《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原第二条 公司名称:成都舜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原第五条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室内装饰装修(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名称:成都舜泉投资有限公司 第五条 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投资及管理;物业管理;土地整理;投资咨询服务;室内装饰装修;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涉及行政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炎表,男,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澳大利亚南昆大学 MBA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炎表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史浩樑,男,1968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上海舜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舜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史浩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国军,男,1971 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浙江舜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浙江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上海舜元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国军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韵,女,1981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韵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忠民,男,197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上海新世界集团公司、德隆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就职,历任投资总监、执行总裁等职务,曾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四川龙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唐忠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艾有关,195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荆州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经营发展科长,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荆州市惠农投资公司董事,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荆州市投资公司董事长,荆州市江津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艾有关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继祥,男,194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行为科学学会副秘书长,浦东新区特聘专家,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校财务总管,工商管理副主任,企业管理主任,长期从事企业战略管理研究。 陈继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川,女,1970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上海海事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海事大学财务处处长,上海海事大学管理会计与企业风险控制研究所所长。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Northumbria University ,Newcastle,UK(英国)、厦门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全国会计领军学术类(后备)人才,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大财经委专家,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张川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宗士才,男,1964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专家,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深圳律师协会高级讲师团成员,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维护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宗士才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0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9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于2013年8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决定提名顾昕、武佩利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蒋敏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30日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顾昕,男,1980年出生,汉族,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英国莱斯特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专业法学硕士。曾任上海舜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顾昕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武佩利,男,1972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财务副处长,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武佩利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1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8 月 16 日 上午10:30 4、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98 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五楼会议中心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截止 2013年 8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的授权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陈炎表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史浩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王国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张韵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唐忠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艾有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陈继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8、关于选举张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关于选举宗士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进行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顾昕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武佩利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将实行累积投票制。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 年 8 月 15 日 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98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17楼3单元 。 4、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5、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金志成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2506689 传真号码:021-62263030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98 号舜元企业发展大厦17楼3单元 邮编:20005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说明:此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额下自主分配。)
(说明:此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额下自主分配。)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说明:此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额下自主分配。)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2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8月16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3年7月30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会议。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蒋敏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30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蒋敏,女,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蒋敏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3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川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舜元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4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继祥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舜元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舜元 公告编号:2013-025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宗士才 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舜元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推选陈炎表、史浩樑、王国军、张韵、唐忠民、艾有关、陈继祥、张川、宗士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继祥、张川、宗士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签署:黄鼎业、顾锋、潘飞 2013年7月30日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陈继祥,作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舜元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下转B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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