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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1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证券账户名称前标注“*”的股东所持股份含有登记日收市后由限售股解限而来的股份,该股份可于次一日上市交易。限售股定义参见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一方面,公司多年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培育豪迈品牌的努力进入收获期,公司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竞争力逐步得到认可,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轮胎制造商把订单向豪迈转移,公司依靠不断的技术创新、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日益完善的全球服务网络赢得客户的信赖。另一方面,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中国等新兴市场的崛起及石油危机的解除,汽车产业形势有所好转,国际、国内市场需求呈上升态势。公司及时抓住发展机遇,继续扩大产能,持续开发和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致力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管理水平的改善。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扩大在国际、国内高端市场的份额,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315.30万元,同比增长45.06%;实现利润总额18,111.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52.36万元,同比增长44.67%。公司持续坚持自主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900.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69%。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4月,公司出资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豪迈美国,自2013年4月起纳入合并报表。 2013年5月,豪迈美国出资购买美国GMS公司77.78%股权,成为该公司的控股母公司,自2013年5月起起纳入合并报表。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9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以现场方式于2013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恭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 《2013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3,242.53万元,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意见详见于2013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5,200.97万元,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意见详见于2013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相关意见及本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3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0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胜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高档 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报告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完成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报告尚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属于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本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2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7月30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3,242.53万元,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8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4,806.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193.9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6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JNA3053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11年7月14日与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高密支行、建设银行高密支行、农业银行高密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潍坊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2. 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3年7月15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3,242.53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93.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43,411.9万元。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21,651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2013年1月18日,公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3年2月4日通过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市场环境、产品结构的变化,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调减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产能规模由年产4万吨铸锻件调减至年产2万吨,投资金额由 21,651万元调减至9,352.6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厂房建设及大型机床、设备的建设安装工作,设备调试也已完成,各项生产工作已步入正轨。该项目建设完工后,截至2013年7月15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351.39万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0.46万元,节余资金为13,242.53万元(含利息收入943.38万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2013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3年2月4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3-005)。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多。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使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242.5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3,242.5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242.5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豪迈科技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资金为13,242.53万元(含利息收入)。豪迈科技本次使用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豪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豪迈科技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并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豪迈科技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豪迈科技拟使用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13,242.5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豪迈科技在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7月30日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5,200.97万元,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8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等发行费用4,806.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193.9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6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0JNA3053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11年7月14日与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高密支行、建设银行高密支行、农业银行高密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潍坊分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2. 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3年7月15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7,184.57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93.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43,411.9万元。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1,1972.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2012年8月17日,公司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13年6月 30日。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厂房建设及大型机床、设备的建设安装工作,设备调试也已完成,各项生产工作已步入正轨;该项目建设完工后,截至2013年7月15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69.11万元,扣除项目尾款1,983.6万元,(其中已付承兑未到期未置换1,383.6万元)银行手续费等支出0.21万元,节余资金为5,200.97万元(含利息收入556.89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设备采购方面,由于国内设备生产水平的提高,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了具有交期短、价格便宜、本地化服务等优势的国产设备;同时,在保证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购功能更齐全的设备。另外,公司还将用于轮胎模具生产的已购通用设备合理安排、高效利用于巨胎硫化机的制造使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重复设备购置费用。 2、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研发经验,对募投项目的研发和生产环节进行优化,使得研发测试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较计划投入大幅减少,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充足的流动资金可以使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以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计划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0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5,20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完成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20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豪迈科技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资金为5,200.97万元(含利息收入)。豪迈科技本次使用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豪迈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豪迈科技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并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豪迈科技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豪迈科技拟使用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5,200.9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不断扩大销售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以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豪迈科技在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2013年8月16日周五上午10:00; (五)会议地点:高密市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1号,公司会议室;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将高档精密铸锻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将巨型子午线轮胎硫化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五)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登记地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一)通信地址:山东高密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路1号; 邮政编码:261500;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联系人:冯民堂 王晓静;联系电话:0536-2361002 传真:0536-2361536 (三)电子邮箱:himile_zqb@himile.com (四)费用情况:参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O一三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5 证券简称:豪迈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5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7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栾小梅女士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栾小梅女士由于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栾小梅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栾小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认为,栾小梅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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