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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3-042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麟杰 股票代码:00248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1007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1007室 2、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东科学馆道1号康宏广场2511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东科学馆道1号康宏广场2511室 3、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99号170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99号1709室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本报告签署日期: 2013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麟杰”或“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麟杰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与原一致行动人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协议:1、自协议签署日起,解除三方于2010年5月31日达成的《一致行动协议》;2、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后,三方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照其所持有的嘉麟杰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与国骏投资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因而披露本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1007室 法定代表人:黄伟国 注册资本: 800万元 注册号:310228001332363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1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管理咨询(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1007室 主要股东:
(二)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东科学馆道1号康宏广场2511室 法定代表人:邱巧珠 注册资本: 1,000万港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83年9月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东科学馆道1号康宏广场2511室 主要股东:
(三)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99号1709室 法定代表人:杨启东 注册资本:1615.4364万元 注册号:31010600017918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期限:2006年2月22日—2026年2月21日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体育用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99号1709室 主要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黄伟国 黄伟国,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黄先生曾就职于上海中国纺织机械厂、日本旭通商株式会社、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嘉乐。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骏投资执行董事、上海世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市金山区人大代表、中国针织协会副理事长。黄先生曾于2008年荣获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称号,2010年荣获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二)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邱巧珠 邱巧珠,1943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邱女士1970年毕业于上海师范学院,先后就职于安徽望江县中学、香港梅真尼制衣公司、香港环球洋行;1985年至1993年任香港粤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3年至今任香港嘉乐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未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 (三)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杨启东 杨启东,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3年8月至1992年9月就职于上海针织五厂技术科;1993年1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兼研发部部长。2004年3月至2008年3月担任公司前身上海嘉麟杰纺织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技术和研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上海约利董事长,并兼任中国针织工业协会第四届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2003年被评为“上海实施发明成果优秀总工程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国骏投资于2010年5月31日分别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香港嘉乐和上海约利作为嘉麟杰的股东,将在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与国骏投资的意见保持一致,按照国骏投资的意见行使相关股东提案权、表决权。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持有的嘉麟杰股份的可能,并将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主要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国骏投资持有嘉麟杰93,836,25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22.56%,为嘉麟杰第一大股东;香港嘉乐持有嘉麟杰31,278,75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7.52%;上海约利持有嘉麟杰21,480,00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5.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自愿协商,解除三方于2010年5月31日签署的原《一致行动协议》。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与国骏投资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原《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内容 2010年5月31日,国骏投资分别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香港嘉乐和上海约利作为嘉麟杰的股东,将在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与国骏投资的意见保持一致,按照国骏投资的意见行使相关股东提案权、表决权。 四、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基本内容 2013 年7月26日,基于平等协商、自愿互谅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国骏投资分别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协议签署日起,解除三方于2010年5月31日达成的《一致行动协议》。 2、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后,三方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照其所持有的嘉麟杰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 五、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前,国骏投资、香港嘉乐、上海约利合并控制嘉麟杰146,595,00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35.24%,是嘉麟杰的控股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后,国骏投资持有嘉麟杰93,836,25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22.56%,是嘉麟杰的控股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黄伟国先生。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前,黄伟国先生通过国骏投资、香港嘉乐、上海约利合并控制嘉麟杰146,595,000股股票,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嘉麟杰200,000股股票,黄伟国先生共计控制嘉麟杰146,795,00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35.29%,是嘉麟杰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黄伟国先生直接持有嘉麟杰200,000股股票,通过上海国骏间接持有嘉麟杰93,836,250股股票。黄伟国先生共计控制嘉麟杰94,036,25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22.60%。黄伟国先生作为嘉麟杰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始终具有较强的控制力,为嘉麟杰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发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嘉麟杰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原《一致行动协议》原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置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7330000 3、联系人:凌云、王传雄 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伟国 签署日期:2013年7月26日 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邱巧珠 签署日期:2013年7月26日 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启东 签署日期:2013年7月26日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国骏投资)
附表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香港嘉乐)
附表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上海约利)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3-043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7月26日,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嘉麟杰”)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骏投资”)分别与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嘉乐”)、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约利”)签署的《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3-040)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13-04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经过与相关股东的严格核实,现按照监管要求,就该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1、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为协议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骏投资、香港嘉乐以及上海约利以协议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违反各自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时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13-044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嘉麟杰 股票代码:002486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伟国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实际控制的国骏投资与原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报告签署日期: 2013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麟杰”或“本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嘉麟杰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以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100%控股的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与原一致行动人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协议:1、自协议签署日起,解除三方于2010年5月31日达成的《一致行动协议》;2、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后,三方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照其所持有的嘉麟杰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国骏投资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因而披露本报告书。 第二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黄伟国,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黄先生曾就职于上海中国纺织机械厂、日本旭通商株式会社、上海嘉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嘉乐。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国骏投资执行董事、上海世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市金山区人大代表、中国针织协会副理事长。黄先生曾于2008年荣获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称号,2010年荣获2007-2009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持有的嘉麟杰股份的可能,并将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主要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100%控股的国骏投资,通过自愿协商,解除其与香港嘉乐和上海约利于2010年5月31日签署的原《一致行动协议》。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国骏投资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2010年5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下的国骏投资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香港嘉乐和上海约利作为嘉麟杰的股东,将在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与国骏投资的意见保持一致,按照国骏投资的意见行使相关股东提案权、表决权。 截至2010年5月31日,上海国骏持有嘉麟杰30.08%的股份,香港嘉乐持有嘉麟杰10.02%的股份,上海约利持有嘉麟杰6.81%的股份。黄伟国先生通过国骏投资、香港嘉乐、上海约利合并控制嘉麟杰46.91%的股份。 四、本报告签署日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于2011年12月26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100,000股股票,公司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买入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96)。 根据公司2012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每10股派0.7元、转增10股,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12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黄伟国先生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于2013年4月11日变更为200,000股。 五、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2013 年7月26日,基于平等协商、自愿互谅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下的国骏投资分别与香港嘉乐、上海约利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自协议签署日起,解除三方于2010年5月31日达成的《一致行动协议》。 2、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后,三方将各自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照其所持有的嘉麟杰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 截至2013 年7月26日,黄伟国先生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嘉麟杰200,000股股票,通过国骏投资间接持有嘉麟杰93,836,250股股票。黄伟国先生共计控制嘉麟杰94,036,25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22.60%。 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但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股份数量减少。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前,黄伟国先生通过国骏投资、香港嘉乐、上海约利合并控制嘉麟杰146,595,000股股票,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嘉麟杰200,000股股票,黄伟国先生共计控制嘉麟杰146,795,00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35.29%,是嘉麟杰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黄伟国先生直接持有嘉麟杰200,000股股票,通过上海国骏间接持有嘉麟杰93,836,250股股票。黄伟国先生共计控制嘉麟杰94,036,250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22.60%。黄伟国先生作为嘉麟杰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始终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是嘉麟杰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发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嘉麟杰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原《一致行动协议》原件; 3、《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置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枫公路1918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7330000 3、联系人:凌云、王传雄 实际控制人(签字): 黄伟国 签署日期:2013年7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黄伟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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