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3-054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年初,行业整体环境受“新国五条”调控政策与地方政府限价调控手段的影响,市场短期遇冷,但随后由二季度开始,行业投资环境全面回暖、城市住宅市场成交量持续回升、重点城市房价普涨、土地市场量价齐升。公司经营团队紧抓新一轮的市场机遇,迎来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伴随行业需求回暖,业内竞争环境的改善,设计、施工、苗木三大主营业务实现订单和收入的快速增长势头,经营性现金流入逐步好转。新签订单方面改善非常明显,1-6月,公司新签地产施工合同约15亿元,同比增加约30%;地产设计合同金额约1.4亿元,同比增加约100%;市政施工业务签订施工合同14亿元,同比增加20倍。在充足的订单保障下,工程业务收入克服了雨季长、开工晚等不利因素,实现收入增长35.70%;同时由于加强了结算和回款,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5.54%,改善明显;由于地产园林业务过去两年竞争激烈需求下降,行业毛利短期下行,受其滞后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地产园林业务毛利有所下降,预计将随着业内竞争环境改善而逐步好转。 公司在2012年度的经营布局、市场调整与管理举措配合以上宏观环境与政策导向的有利趋势,在本年度中期已经初步展现出其效果,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35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87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6%,经营形势的改善好于年初预期。 公司根据2013年度经营计划,各部门上半年工作进展顺利,主要工作如下: 1、工程业务板块在公司技术管理体系与工程管理体系初步完成标准化、模块化的支撑下,首先在业务的重要区域华东地区实现了区域内生产资源、业务资源、技术资源、支持体系的跨区域协同能力建设。使华东地区同一温区内业务所覆盖的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和上海,五省一市(福建省因温区与工艺技术原因,我司将其划分在华南温区业务范围)内在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客户管理能力、市场研究与开拓能力、技术管理能力方面得到了有效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同一温区内项目的综合运作与盈利能力。 2、设计业务板块在组织体系建设与管理方式转换方面初见成效,管理继续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搭建信息管理平台,优化各项创新机制、激励机制和管控流程,支持经营与生产。在市场方面把握城镇化建设进程,建立多专业融合的品牌优势,横向整合实现设计全产业链成长,纵向融合提升公司城市运营及总承包能力,为公司整体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设计驱动基础。 3、苗木业务板块根据2012年度规划的资源配置优化方案,在年度内进行了有计划的调整,进一步统一了苗木的技术、规格管理,在盘活苗木资产的同时,从苗木主材端对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为项目品质的保障与品牌形象的管理提供了支持。 4、市政业务板块根据公司多业务经营协调的特点,配置了内部管理架构与业务运作体系,深化了城市产业战略、政策研究的能力,并以公司技术、资源等综合实力较强的华东、华南地区作为重点区域,配合华北、两湖等地的部分重点城市、重大项目进行业务开拓。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2013年2月5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出资设立鞍山棕榈园林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3-053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原财务总监丁秋莲女士因工作调动,已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董事会批准丁秋莲女士的辞职申请,并对丁秋莲女士任职财务总监以来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胡永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胡永兵先生简历见附件。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丁秋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丁秋莲女士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架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求,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作以下调整: (一)对原“技术中心”的两大职能“质量安全管理职能”和“新技术应用转化职能”作如下拆分:1、由“质量安全管理职能”重新组建 “质量安全部”,主要负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质量安全管理标准的制定与指导,以确保公司正常安全生产、切实保证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2、“新技术应用转化职能”与公司原“研究院”进行整合,成立“研发中心”,通过整合公司技术研发力量,开展研发信息收集和利用、战略性和应用性课题研究以及研发成果孵化转化支持等核心工作,以高度配合公司战略发展,紧密贴近业务端,高效解决业务发展过程中关键性技术需求。 (二)将原“客户管理中心”和“企业文化部”进行合并,成立“品牌发展部”,主要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客户关系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推广等。 六、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专项活动的通知” (广东证监[2013]63号)的要求,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形成了自查报告。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自查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3-055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丁秋莲女士因工作调动,已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丁秋莲女士的辞职申请,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丁秋莲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3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永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丁秋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胡永兵先生和丁秋莲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附件: 丁秋莲:女,中国国籍,1970年生,硕士,会计师,历任广州金狮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之全资子公司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加入广东棕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13年7月29日,丁秋莲持有本公司股份6,673,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胡永兵:男,中国国籍,1976年生,会计学本科,暨南大学MPACC(专业会计硕士),历任阳光科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加入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 胡永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3-056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本公司将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650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4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50亿元,扣除各项上市费用78,655,227.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71,344,773.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20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公司已将年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用6,739,627.00元,调整记入2010年年度期间费用,不作为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将该费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故募集资金净额为1,278,084,400.00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37,217,668.82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99,877,822.48元,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为237,339,846.34元。 201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17,432,838.29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16,659,879.78元,超募资金使用500,772,958.51元。 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98,008,195.01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35,706,140.23元,超募资金使用362,302,054.78元。 (三)2013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13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055,986.94元,其中:募集资金使用4,834,740.50元,超募资金使用5,221,246.44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使用1,262,714,689.0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819,531.31元(含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公司已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英德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英德支行”)共开设银行专户七个,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0年6月25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9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德锦桦园艺发展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中行英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7月7日,公司和国金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保荐机构)的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2年12月31日起解除。根据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公司部门须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投资项目的进展、收益实现等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819,531.31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6,819,531.31元,七天通知存款余额11,000,000元。具体如下:
注: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的研究院募投项目专户和补充工程流动资金专户、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新建苗木基地募投项目专户的有关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已于2012年7月完成销户。 三、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一)募集资金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一定程度解决了制约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发展的资金问题,该募集资金的投入,迅速扩大了公司的工程业务规模,增加了公司的市场份额。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虽然不能直接产生收益,但为公司工程施工业务营业收入的增长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故该项目的效益在公司总体效益中体现。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高要苗木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高要苗木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建设项目原招股说明书计划为苗木对外销售,为公司创造效益。鉴于公司自上市后工程业务发展迅速,2011年工程业务收入增长约90%,2012年工程业务收入增长约31%,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高要苗木基地定位改变为以自供苗为主,通过自产和储备大规格棕榈科植物及其他乔灌木,确保公司在承接要求数量较多但市场稀缺的特定品种苗木的大型工程项目时更具有竞争力,并为公司众多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利润的实现减少受苗木供应市场变动的影响起到重要保障。故该项目的效益在公司总体效益中体现。 (三)募集资金投入的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投入,有效补充了公司的研发费用,保障了研发团队建设、研发条件改善、研发课题开展等工作。在园林植物研究方面,茶花育种研究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成功地将控制茶花开花的基因转移到杂种上,这是世界上首次改变茶花花期的实例。在园林施工技术和工艺方面,低碳园林、湿地景观、盐碱地绿化、施工模块化等研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的科技研发,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提供了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故风景园林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效益在公司整体效益中体现。 (四)超募资金投入的新建苗木基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通过投入超募资金新建的七个苗木基地主要定位为流转场,为工程业务储备和供应优质苗木,七个苗木基地主要分布于武汉、河北高碑店、江苏句容、浙江长兴、山东潍坊、海南、成都等地,为公司在华东、华北、华南等地的工程业务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撑,项目的收益在工程业务中体现。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半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半年度,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