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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3-02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3-07-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7月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何的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何的明先生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于董事会收到之日生效,何的明先生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法务总监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事务、证券事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决定暂由公司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何的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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