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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3-2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控实业")溢价回购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信托")1.4亿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若本次担保和为荣控实业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哈行天津分行")借款1.5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全部实施后,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2.9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若本次担保和为荣控实业向哈行天津分行借款1.5亿元人民币提供的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对子公司)额为4.4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将其所持有的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4亿债权转让给中铁信托,并于不超过33个月的总期限以14.5%/年的溢价率溢价回购上述债权。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以其持有的4745万股长沙银行股权为荣控实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王征为荣控实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权回购担保事项已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荣控实业是由本公司设立的以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6000万元,荣丰控股持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征,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3911室。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 ;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电工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焦碳、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荣控实业将其所持有的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4亿债权转让给中铁信托,并于不超过33个月的总期限以14.5%/年的溢价率溢价回购上述债权。北京荣丰以其持有的4745万股长沙银行股权为荣控实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王征为荣控实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荣控实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债权转让(回购)及担保是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安排,为了保证资金需求,增强竞争力,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公告日,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1.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3-21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为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控实业")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哈行天津分行")借款1.5亿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若本次担保和为荣控实业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债权提供的担保全部实施后,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2.9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若本次担保和为荣控实业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债权提供的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对子公司)额为4.4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向哈行天津分行借款1.5亿元人民币。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向哈行天津分行提供质押担保。该借款质押担保事项已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荣控实业是由本公司设立的以实业投资、国内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6000万元,荣丰控股持10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王征,注册地为上海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3911室。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 ;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电工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焦碳、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荣控实业向哈行天津分行借款1.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按法定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借款当期执行利率为7.2%(年利率)。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的16套房产(总建筑面积7875.66平方米)向哈行天津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荣控实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借款及担保是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需求安排,为了保证资金需求,增强竞争力,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总额 截止公告日,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1.5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3-2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21日发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王征、盛小宁、王焕新、栾振国、汤俊、李荣华、黄建森、苗立胜、丁强、常清、邵九林共计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控实业")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回购)协议》,将其所持有的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1.4亿元人民币债权转让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33个月内以14.5%/年的溢价率溢价回购上述债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征以及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为荣控实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4745万股长沙银行股权为荣控实业履行回购款支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实施。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控实业") 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哈行天津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荣控实业向哈行天津分行借款1.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法定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借款当期执行利率为7.2%(年利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的16套房产(总建筑面积7875.66平方米)向哈行天津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实施。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3-2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玛雅岛酒店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8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荣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借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88号宏嘉大厦22楼2207室 联系人:和小姐、王小姐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51078987 传真:021-51078987-827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31日 附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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