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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13-03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13-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2号《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错。2013年1月31日,你公司发布201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盈利500万元至1000万元。2013年4月8日,你公司发布201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业绩由盈利500至1000万元修正为亏损1000-2000万元。业绩预告发生重大变脸,一是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期末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12年底、2013年一月份的甲醇、尿素销售均价都低于2012年底甲醇、尿素库存成本,但你公司只依据经验判断预计甲醇、尿素销售价格会上涨,而未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对库存甲醇和尿素计提减值准备,导致业绩预告少提甲醇和尿素减值准备655万元和485万元。二是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012年,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后未及时入账,延期入账后未按照规定补提折旧费用,导致业绩预告少提折旧费用219万元。三是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分摊生产成本。2012年,公司将部分尿素生产成本全部归入在产品成本,未按照经验比例在完工产品成本和在产品成本之间分摊,导致业绩预告少转主营业务成本721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二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你单位应引以为戒,扎实做好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增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谨慎性,并全面梳理公司控制风险点,建立完善覆盖公司全部业务的内容制度,尤其是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你公司应当在2013年8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按照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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