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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3-4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报送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3-08-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0668号,下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和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回复准备。鉴于《反馈意见》所涉相关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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