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3-013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8-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3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582,6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8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8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8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589号 咨询联系人:文启明 咨询电话:0731-85534994 传真电话:0731-8553558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