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8月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年第一期)

2013-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5日证监许可【2012】1454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初始面值1.00元,在证券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人有可能出现亏损。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24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3年1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孙艳丽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安保和先生:董事长

  安保和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安交大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起任陕西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1997年起在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建武先生:董事

  刘建武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安西北大学,获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2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1起在陕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工作。1993年起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历任财贸、金融、经济管理副处级秘书,科技文教管理处处长。2001年起任西安高新管委会管理办副主任及西安高科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西安市投资服务中心投资管理副主任。2003年起任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金融证券管理部门经理。2005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徐剑钧先生:董事

  徐剑钧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起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Stephen Dubois Lackey先生:董事

  Stephen Dubois Lackey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研究生院国际学院,获国际管理硕士学位,31年证券从业经历。1981年起在纽约梅隆集团工作,历任客户关系主管、投资关系总监、执行副总裁,现任纽约梅隆银行亚太地区主席。

  Alan Jerry Harden先生:董事

  Alan Jerry Harden先生,董事。33年证券从业经历。1979年起在巴克莱投资公司工作,任投资经理。1984年起在汇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投资经理、私人客户主管。1990年起在渣打银行工作,历任全球投资服务主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2000年起在花旗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亚太地区主席。2003年起在英国投资公司联信信托公司工作,任首席执行官。2008年起在荷银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亚太区首席执行官、全球市场总监。现任纽约梅隆银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

  陈喆先生:董事

  陈喆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中国代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具有近18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持有证券发行、经纪和基金从业资格。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学经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何佳先生:独立董事

  何佳,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金融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8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助理教授、Depaul University助理教授、美国休斯顿大学副教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2001-2002)、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2001-2002)。现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清华大学双聘教授及博导、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及学术委员会委员。

  吴冲锋先生:独立董事

  吴冲锋,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系统工程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9年起历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上海市青联委员、常委,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金融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政协常务委员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金融工程研究会理事长。

  2.监事会成员:

  杨凤娟女士:监事会主席

  杨凤娟女士,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担任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水务事业部总会计师、上海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及外派财务总监、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海峰先生:监事

  孙海峰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日本国际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第一银行(Bank One)香港和日本分部的高级投资顾问。2004年起在纽约梅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工作,现任董事总经理。

  何世强先生:监事

  何世强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城市规划硕士学位,13年从业经历。2000年起历任PA Consulting Group高级顾问、Johnson & Johnson Raritan软件开发项目经理、Maple Securities软件开发工程师、Hess Corporation风险控制负责人。现任公司风险控制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安保和先生:董事长

  安保和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安交大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起任陕西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1997年起在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喆先生:总经理

  陈喆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中国代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具有近18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持有证券发行、经纪和基金从业资格。

  徐剑钧先生:督察长

  徐剑钧先生,督察长,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起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李健女士,基金经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业设计和金融学学士学位。曾担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债券业务系统分析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高级经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交易主管。2011年8月加入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纽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陈喆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中国代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具有近18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持有证券发行、经纪和基金从业资格。现任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闫旭女士,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金融学硕士学位,13年证券从业经历。2000年起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起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策略分析师、多策略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纽银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纽银新动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纽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李健女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工业设计和金融学学士学位。曾担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债券业务系统分析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高级经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交易主管。2011年8月加入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纽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欧阳立先生,定量研究总监,硕士研究生, 特许金融分析师。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卡耐基梅隆大学,分别获得运筹学和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的管理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通用汽车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分析师、美银哥伦比亚投资管理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瑞信银行资深分析师。现任公司定量研究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列席成员,徐剑钧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起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投资决策委员会列席成员,何世强先生,风险控制负责人,硕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城市规划硕士学位,13年从业经历。2000年起历任PA Consulting Group高级顾问、Johnson & Johnson Raritan软件开发项目经理、Maple Securities软件开发工程师、Hess Corporation风险控制负责人。现任公司风险控制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在基金发售期间,本公司将使用固有资金认购基金基金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上述基金份额将不少于三年。

  2.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合理地评价和控制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所形成的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系统。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在内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是制订各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而确定的方针和策略,是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对制订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紧急应变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

  4)部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内部管理的具体说明,包括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及操作规程等;

  5)各项具体业务规则是针对公司的某项具体业务,对该业务的操作要求、流程、授权等作出的详细完整的规定。

  (3)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及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行使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等重大职权。公司设立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运行,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以协助董事会确定风险管理目标,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B、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控制及公司运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将导致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的任何组合损失,以及对商业机会、运营基础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具体包括负责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识别、监控与管理公司整体风险;

  C、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基金产品及各投资品种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用风险量化技术和风险限额控制等方法把控基金投资整体风险;

  D、各业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对业务风险进行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从组织结构、操作流程及报告制度等多种管理方式入手,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保障信息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5)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组成,监督系统通过其监督职能的行使确保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自查,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4)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如下包括:

  1)内控制度设计检测;

  2)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3)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4)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5)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

  3)第三层次为董事会、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

  4)为了有效地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建立第一道监控防线。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于日常操作中发现的或认为具有潜在可能的问题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形成第二道监控防线。督察长在工作上向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负责,并就将检查结果汇报合规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形成第三道监控防线。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2 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39,728.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7%。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936.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6%。年化资产回报率为1.47%,年化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21.98%。利息净收入353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7%。净利差为2.58%,净利息收益率为2.75%,均较上年同期提高0.01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62.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悉尼、墨尔本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26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2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30多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联合Brand Finance发布的“世界银行品牌500强”以及Interbrand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最佳品牌”中,位列中国银行业首位;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中列第77位,较上年上升31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了国内外重要机构授予的包括公司治理、中小企业服务、私人银行、现金管理、托管、投行、投资者关系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领域的多个专项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核算处、清算处、监督稽核处、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处、托管业务系统规划与管理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210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85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5年及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在2007年及2008年连续被《财资》杂志评为“国内最佳托管银行”奖,并获和讯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和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2012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联系人:孙艳丽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网址:www.bny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张令玮

  网址:www.95599.cn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冯萍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21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吴倩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 85130588

  网址: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8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 系 人:李清怡

  联系电话:(021)33388217

  公司网址: www.sywg.com

  (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910

  网址:www.longone.com.cn

  (1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王霖

  网址:www.qlzq.com.cn

  (1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网址:www.txsec.com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网址: www.citics.com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蒋丹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1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安保和

  电话:(021)38572888

  传真:(021)38572750

  联系人:李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颖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刘颖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对固定收益类资产进行投资,优化资产结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购买股票、权证,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1.债券配置策略

  债券投资组合的回报主要来自于组合的久期管理,识别收益率曲线中价值低估的部分以及各类债券中价值低估的种类。本基金在充分研究债券市场宏观环境和仔细分析利率走势基础上,通过久期管理、期限结构配置、个券选择等策略依次完成组合构建。在投资过程中,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主,结合经济周期、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资金供求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研判及收益率曲线分析,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

  (1)债券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分析中长期利率趋势,结合经济周期、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资金供求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研判密切跟踪CPI、PPI、M2、M1 、汇率等利率敏感指标,对未来中国债券市场利率走势进行分析与判断,并由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2)期限结构配置

  本基金在确定组合目标久期后,分析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对各期限段债券风险收益特征进行评估,将预期收益率与波动率匹配度最高的期限段进行配比,构建风险收益特征最优的债券组合。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本基金将债券资产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间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

  在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对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个券选择策略

  在以上债券资产久期、期限和类属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为控制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券需经国内评估机构进行信用评估,要求其信用评级为投资级以上。如果债券获得主管机构的豁免评级,本基金根据对债券发行人的内部信用风险分析,决定是否将该债券纳入基金的投资范围。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个券分析选择上,本基金综合考量发行主体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公司成长速度、市场竞争力等综合因素,以及运用利率走势预期、信用利差走势、担保价值评估、隐含期权价值评估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在合理估值模型下,选择资信状况良好且能获得较高风险-收益补偿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认真考量可转换债券的股权价值、债券价值以及其转换期权价值,将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针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本基金管理人将考量所处行业景气程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参考同类公司估值水平评价其股权投资价值;重点关注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7)回购放大策略

  本基金在基础组合基础上,使用基础组合持有的债券进行回购放大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对于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在权证上市后,本基金将根据权证估值模型的分析结果,在权证价值高估时,选择适当的时机卖出。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3年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纽银稳定增利A

  ■

  (2)纽银稳定增利C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1)纽银稳定增利A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3月31日)

  ■

  (2)纽银稳定增利C

  (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3月31日)

  ■

  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建仓期自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6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个人投资人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成功进行本基金申购业务享有七折优惠,个人投资人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享有4折优惠。上述优惠执行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3. 申购费用(限于A类基金份额)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赎回费用(限于A类基金份额)由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2年11月23日公布的《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标题”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4.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

  5.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6.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7.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8.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第二十四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部分。

  9.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第二十六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5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广 告
   第A006版:券商研究所大手术
   第A007版:银 行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专 题
   第B001版:B叠头版:中国基金
   第B002版:新 闻
   第B003版:私 募
   第B004版:对 话
   第B005版:聚 焦
   第B006版:动 向
   第B007版:数 据
   第B008版:基金经理
   第B009版:观 点
   第B010版:理 财
   第B011版:理 财
   第B012版:数 据
   第C001版:C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C002版:数 据
   第C003版:行 情
   第C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5版:信息披露
   第C006版:信息披露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9版:信息披露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C013版:信息披露
   第C014版:信息披露
   第C015版:信息披露
   第C016版:信息披露
   第C017版:信息披露
   第C018版:信息披露
   第C019版:信息披露
   第C020版:信息披露
纽银稳定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08-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