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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2013年3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与受让人签署协议,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协议置换陈潮钿先生及其夫人王木红女士所持有的东方锆业部分股份,即中核集团分别向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并同步受让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持有的东方锆业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3年5月20日,中核集团收到国资委《关于置换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252号)文件,同意中核集团以所持公司2986.17万股股份和578.2267万股股份分别置换自然人陈潮钿、王木红所持东方锆业5429.4万股股份和1051.3212万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13年6月26日,中核集团就上述股权置换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相关手续。至此,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后的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1300.9774万股。其中:中核集团由协议转让前持有公司股份5550.72万股,转让后继续持有本公司1986.3233万股份,苏阀厂持有本公司3817.52万股。中核集团及其全资下属企业苏阀厂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9.33%和17.92%,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自然人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则分别持有本公司2986.17万股股份和578.2267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2%和2.71%,自然人陈潮钿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公司面临着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影响,特别是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公司所处的阀门行业市场整体需求低迷,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经营受到了各种困难考验。 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积极开拓市场,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克服各种困难,增产节支,努力经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营业务收入与实现利润等经营指标比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其中: 1.积极开拓市场,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市场开发方面,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跟踪项目,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密切关注核电建设项目开工和核电阀门的采购招标情况,努力承接核电工程阀门订单;在国外市场方面,通过产品认证,加大在国际主要经济区域地区的阀门市场开拓力度,增加公司产品出口销售。 2. 合理生产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公司进一步结合产品工艺和生产组织现状,做好生产经营布局调整,优化生产组织和资源配置,增加阀门生产总量,提高生产效率。 3. 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公司通过技术创新,自主研发,承担了国内相关部门组织的关键阀门国产化相关技术研发攻关,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申请并已受理的专利共计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 4. 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全员绩效考核。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积极推进目标业绩考核,做好预算目标的内部责任分解,开展内部增收节支挖潜活动,消化克服各种减利因素,提高经济效益。 5. 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在建的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投入1158.96万元,累计投入21771.11万元。其中:核电关键阀门生产能力扩建项目建设,包括主体车间厂房、办公楼及辅助建设及装修,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报告期内完工建成。核化工专用阀门生产线技改项目也已开始全面启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28.99万元,比上年同期39,412.91万元,增长23.64%;实现营业利润3,091.67万元,比上年同期2,286.12万元,增长35.2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完成2882.93万元,与去年同期2485万元相比,增长16.01%。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2013年8月3日在天津市蓟县酒店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邱建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听取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与财务情况说明,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运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体改生[1997]67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000001002696 。” 现修改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二日体改生[1997]67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000001002696 。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规模和组织机构需要,按产品经营分类范围设立事业部和在公司本部以外设立跨地区经营的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00.9774万股,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持有5550.72万股,国家股;其余为国有法人股以及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股份15750.2574万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300.9774万股,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持有1986.3233万股,国家股;中国核工业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3817.52万股,国有法人股;陈潮钿持有2986.17万股,其余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份。 原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现修改为: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除上市流通交易之外,可以依法以其他方式转让,股份转让行为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 原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现修改为: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或变更、撤消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原第三十九条 现修改,增加第一款内容: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涉及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重大变动事项时,对其他股东可能提出对公司是否有利,或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时,应采取必要方法说明解释,防止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原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起,依次顺序向后推移,原第一款变更为第二款、原第二款变更为第三款,……,依次类推。 原第八十三条第四款、第五款为:“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以上的股东提名。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先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以上的股东提名。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先由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现修改为: 第八十三条第四款、第五款 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以上的股东提名。当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其他原因需更换、增补董事时,前述该等股份份额的股东须连续180日以上持有。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先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以上的股东提名。当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其他原因需更换、增补监事时,前述该等股份份额的股东须连续180日以上持有。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先由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邱建刚先生因公务无法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此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主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简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7日(周二)上午9:00在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 一、 会议议程: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章程》(2013年修订稿)。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3年8月19日(周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表。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时间: 2013年8月21-22日上午8:30至下午4:00止,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 他 事 项 : 本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公司联系地址: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 袁德钢 陈维 电 话: 0512-66672245 邮 编: 215011 传 真: 0512-67526983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2013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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