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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3-31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0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分别为齐振伟、廖平、刘方遒、杨庆年、向显湖、黄海波、袁春晓。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持续督导协议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签订资产交割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施本次交易的需要与交易对方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签署《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之资产交割协议》,对本次交易的交割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根据《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梁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的方案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12号),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及梁浩等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410,147,747股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增加至601,301,347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根据其向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豫西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金万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四清、喻国兵、张奎、张相法及梁浩等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化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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