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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7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孙合友先生委托杨志强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员工及业务转移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六、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附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改前后对照表

修改前修改后
原第一条: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加强、规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加强、规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详细披露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以及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不履行前款程序,但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按照第十八条、二十一条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不履行前款程序,但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按照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履行相应程序及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超募资金在尚未使用之前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超募资金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下午在公司2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3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符合公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967,80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9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及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积成电子”)于2013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100,000.00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4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积成电子11,82011,820
2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青岛积成9,3909,390
合计21,21021,210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情况及原因

(一)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位于济南市科航路1677号智能电网产业化园区内,原计划新建建筑面积约3.2万平米框架式标准厂房一座,作为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场地。两个项目总投资21,2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7,03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173 万元,建设期为一年。

现公司为加快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尽快提升现有产能,拟对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方式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原设计产能和达产经济效益不变的前提下,将实施地点由新建厂房,变更至同一园区内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对该标准厂房重新规划工艺布局,使用其中3层作为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相关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均已完备。本次调整后,两个募投项目将合计减少4,559万元基建部分投资金额。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变更前投资额变更后投资额
1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11,8209,415
2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9,3907,236
合计21,21016,651

(二)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原因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原计划在智能电网产业化园区内建设一栋五层厂房,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场地。该厂房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年内建设完成,考虑到新生产线调试以及试生产阶段的时间占用,预计达产时间较长。

公司智能电网产业化园区于2011年以自有资金开始投资建设,目前已建好3.2万平米的标准化厂房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原计划该厂房作为智能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智能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电能信息采集系统等产品的产能扩大及工程服务场所,其生产环境及配套设施也完全符合“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及“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要求。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燃气“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以及国家继续加大智能电网建设的力度,公司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及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市场需求明显加快。考虑到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开始基建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大。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同一园区内已建成的标准厂房重新规划工艺布局,将其中3层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争取早日投产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今年5月以来,国内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风波,为防范未来宏观金融政策的变化对公司下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带来不利影响,在保证募投项目原设计产能和达产经济效益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决定暂缓投资建设新厂房。本次调整后,两个项目预计可提前投产。节省的基建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项目调整所存在的风险、对策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主要内容,在不影响项目实施目标的情况下,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有利于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后相关产能仍能够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披露的计划投产。因此,本次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变更对募投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外部经营环境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符合公司经营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积成电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事宜已经2013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事宜未改变募投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目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积成电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3-04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积成电子”)于2013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100,000.00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49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现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保证募投项目原设计产能和达产经济效益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为16,651万元,减少4,559万元。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最近,随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一系列大规模招标活动的陆续展开,公司投标保证金以及原材料采购付款需求大幅增加,将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压力。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安排,在最终确定上述募集资金4,559万元的用途之前,该部分资金将暂时闲置,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4,5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通过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273.54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基础上做出的,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5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积成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保荐机构对积成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3-04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募集资金46,967,80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100,000.00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及拟置换金额

自2012年公司董事会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46,967,808.52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118,200,000.0094,150,000.0022,378,416.60
2智能燃气自动化产业化项目93,900,000.0072,360,000.0024,589,391.92
合计212,100,000.00166,510,000.0046,967,808.52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2855号《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确认。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46,967,80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置换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审核,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967,80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967,808.5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积成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3-042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13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8月21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下午15:00至2013年8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5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15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2、《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重新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8月20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9

2、投票简称:积成投票

3、投票时间:201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积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下述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重新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所获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3、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4、邮政编码:250100

特此通知。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股份 股,占积成电子股本总额(378,896,000股)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积成电子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2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重新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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