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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141,3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52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74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26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2年8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0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2,000万股。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实施了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8,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18,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3,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5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Ming Xiang Capital I, Ltd.、SEAVI Advent Equity Pte. Ltd.、湖南中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海成长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口润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石河子润木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鞍山文成工艺品有限公司、Best Deed Investments Limited、海口通合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海南昊双源贸易有限公司、林定和、海口宝昌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Easyworth Investments Limited、北京锦绣财略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海口鑫融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鞍山明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口碧成贸易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杨飞、陈汝君、王维、彭阿力、Teo Yi-Dar(张毅达)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4,141,32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523%。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9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海口润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向石河子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13年7月收到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更名为石河子润木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间接持股的情况说明:
董事王维持有北京锦绣财略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25%的股权。北京锦绣财略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675,000股; 董事彭阿力持有鞍山文成工艺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鞍山文成工艺品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45,045股; 董事杨飞分别持有IDG-Accel China Growth Fund II L.P.和IDG-Accel China Investor II L.P.两家公司0.007%和2.19%的股权。IDG-Accel China Growth Fund II L.P.间接持有Ming Xiang Capital I, Ltd. 100%的股权,Ming Xiang Capital I, Ltd.持有本公司12,480,189股;IDG-Accel China Investor II L.P.间接持有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 100%的股权,Ming Xiang Capital II, Ltd.持有本公司1,020,665股。 董事陈汝君直接持有武汉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的股权以及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96%的股权。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长沙先导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和10%的股权。长沙先导硅谷天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硅谷天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3,064,500股和1,795,500股。 董事Teo Yi-Dar(张毅达)直接持有SEAVI Advent Holdings Ltd 11%的股权,SEAVI Advent Holdings Ltd通过SEAVI Advent Equity Pte. Ltd.间接持有本公司6,750,426股。 6、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双成药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双成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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