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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3-058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盛和稀土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贷款人民币玖仟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除重大资产重组前的逾期担保外,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仅是本笔,亦是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稀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玖仟万元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公司于2013年8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金栗镇 (3)法定代表人:胡泽松 (4)成立日期:2001年12月5日 (5)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生产、销售、开发及技术咨询;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盛和稀土2012年度及2013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盛和稀土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99.9999%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仟万元)。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解决盛和稀土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盛和稀土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 根据规定,该项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盛和稀土为本公司99.9999%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能及时全面了解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并能够对担保风险进行控制。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本公司为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支持其更好地发展。2、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贷款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5万元。逾期担保的情况说明:此笔担保为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逾期金额3245万元,已通过共管账户的设立对此笔担保作出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详见2012年的相关说明。 除上述逾期担保外,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00万元(仅是本笔,亦是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本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被担保人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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