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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5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5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上公告。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66,494,67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2.8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张国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国君先生、钟雷鸣先生、张飞猛先生、王青女士、包新民先生、孙建江先生、李彤先生7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包新民、孙建江、李彤3位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国君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钟雷鸣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飞猛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青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独立董事选举 1.5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包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建江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7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彤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梦玮先生、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产生的监事张杏菊女士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8月5日。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王梦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66,494,6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杨始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7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下午1: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张国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张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钟雷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成员的变动,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张国君、张飞猛、包新民(独立董事),由张国君担任召集人; 2、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彤(独立董事)、孙建江(独立董事)、钟雷鸣,由李彤担任召集人。 3、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新民(独立董事)、李彤(独立董事)、王青,由包新民担任召集人; 4、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孙建江(独立董事)、包新民(独立董事)、张国君,由孙建江担任召集人。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决定继续聘任张国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同意继续聘任钟雷鸣先生、穆泓女士、王宗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郑俊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继续聘任穆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穆泓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88251123-8219 传真:0574-88253567 电子邮箱:hrm@yakgroup.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西段888号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同意继续聘任朱佩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朱佩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4-88251123-8266 传真:0574-88253567 电子邮箱:hrm@yakgroup.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西段888号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杏菊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每年发放给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监事津贴分别为5.0万元、1.8万元、0.9万元(均为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附简历 张国君 男,1960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牦牛服装辅料(集团)公司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宁波牦牛服装辅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国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74%的股份;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雷鸣 男,1959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市鄞县县委办公室秘书、政研室副主任、姜山镇党委副书记、鄞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现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钟雷鸣先生担任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穆 泓 女,1966年出生,大学文化。历任职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管理部员工,北京顺美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关信息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宁波汉麻工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穆泓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0.22%的股份;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宗臻 男,1962年出生,大学文化,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石家庄衬布总厂车间技术员、车间技术主任、技术处副处长、衬布分厂厂长、总厂技术开发中心主任、总厂厂长助理、总厂副厂长,宁波牦牛服装辅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宜阳宾霸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汉麻工业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宗臻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53%的股份;除此之外,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俊英 女,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核算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负责人兼财务部经理。 郑俊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佩红 女, 1966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 朱佩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杏菊 女,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宁波粉末冶金厂)工人、会计,宁波永裕皮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宁波宜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张杏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8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6日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5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王梦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梦玮先生、王明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会,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杏菊女士三位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经与会监事推荐,选举王梦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9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工会《关于推荐张杏菊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监事的函》,该函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提名张杏菊女士(附简历)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其与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特此函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2013年8月6日 张杏菊女士简历: 张杏菊 女,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宁波东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宁波粉末冶金厂)工人、会计,宁波永裕皮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宜新织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宁波宜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张杏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宜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0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推荐情况,提名张国君、钟雷鸣、张飞猛、王青、包新民、孙建江、李彤等七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新民、孙建江、李彤三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根据股东推荐,提名王梦玮、王明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提名张杏菊女士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于2013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张国君、钟雷鸣、张飞猛、王青、包新民、孙建江和李彤正式出任公司董事;王梦玮、王明伟和张杏菊出正式任公司监事。原公司独立董事朱民儒、陈建根、陈建荣连续任职已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原董事吴幼光因股东未提名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原监事陈菊芳、庄立平由于年龄及个人等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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