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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3-042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3年7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13年8月5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787,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9%。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改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87,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章程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787,6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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