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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改善公司销售和服务水平,克服了全球经济低迷及国内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带来的不利影响,销售业绩继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1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57.25万元,相比2012年同期下降18.52%,截止期末总资产达到14.80亿元,比年初增长6.63%,净资产9.84亿元,比年初增长3.18%。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与2012年度相比,本公司2013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增加北京广锐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广锐泽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新设成立的控股子公司,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51.00%股权,故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1.00%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5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2013年8月1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蔡小如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认真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变更,也不会对募投项目预期效益产生影响。本次超募资金项目达到规定投资进度,不存在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的情况,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效的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意见: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达华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延期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达华智能: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独立意见》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延期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6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已于2013年8月1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经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3年8月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客观存在的原因,本次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达华智能: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3年8月8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3—061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538号文核准,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本次发行总量的80%,即2,400万股A股)和网下向配售对象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本次发行总量的20%,即600万股A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柒亿捌仟万元整(¥780,000,000),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陆仟肆佰捌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64,838,464)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柒亿壹仟伍佰壹拾陆万壹仟伍佰叁拾陆元整(¥715,161,536)。本公司已实际收到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付的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并于2010年11月25日存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0]41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转为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转为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1年01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1598万元用于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部分出资。 公司于2011年0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1,071万元用于投资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公司于2011年05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成都子公司的议案》,决定:(1)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2500万元用于增资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后达华智能持有其50.98%的股权;(2)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3600万元与成都市成华区宏威高新技术研究所(无形资产出资400万元)共同设立成都子公司四川达宏物联网标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新公司90%的股权,为新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于2011年08月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入股广州圣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西南运营及研发中心的议案》,决定:(1)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900万元用于增资广州圣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后达华智能持有其50.98%的股权;(2)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2000万元投资设立西南运营中心及研发中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该西南运营中心及研发中心的场所购买。 公司于2011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武汉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决定在武汉市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投资兴建该子公司的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公司拟使用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出资设立武汉子公司,并将该资金购买武汉市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区内65亩工业用地,用于其生产研发基地项目、2012年9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武汉达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超募资金2,000万元已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入股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1,000万元用于增资北京慧通九方有限公司,增资后公司持有其51.10%的股权。 公司于2011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25,000,000元,认购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现有股东转让的20.83%股权;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73,877,551元,认购青岛融佳新增注册资本18,536,818元。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占青岛融佳增资后注册资本的51.00%。 公司于201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资设立北京达华融域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357万元与北京融域昆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恒融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北京达华融域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合资公司其56.67%的股权。 公司于2012年9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苏州工业园区迪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出募集资金计划所募得52,510.15 万元中的2,610.2万元用于投资苏州工业园区迪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62%的股权。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全资)子公司事项已执行完毕,且使用超募资金均有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目前该等控股(全资)子公司已实现并达到了预计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13年8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非接触RFID电子标签卡封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本次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注:2012年3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一年完成,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出具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见201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1、RFID电子标签产能扩建技术改造项目 由于公司新建生产厂房尚未完成装修和消防验收等手续,目前无法投入使用,影响了本项目部分生产设备的安装。本项目需新建生产厂房投入使用后,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因此未能按募投进度完成实施。 2、非接触RFID电子标签卡封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研发课题之一“超高频标签天线研发”涉及到的2.45GHz电子标签产品是依托上一代技术实施的整体化解决方案,面临市场存在产品标准及供应商众多的局面,结合公司前期该产品市场基础弱,公司认为该项目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项目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此课题的研究投入,公司需作进一步的研究以作出合理决策。 四、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缓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应产生的经济效益。 “RFID电子标签产能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延期,会导致公司电子标签产量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公司新建厂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装修,预期下半年可投入使用,并完成“RFID电子标签产能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以保证公司电子标签产品的生产销售。 “非接触RFID电子标签卡封装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主要研发设备的投入,并完成募投项目计划的大部分研究项目,仅剩余一项因为其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尚未完成。公司认为该项目的延期是公司谨慎经营的结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导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变更,也不会对募投项目预期效益产生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可行性及操作性。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对策 公司董事会从对股东负责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时间计划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相关核查及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客观存在的原因,本次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客观存在的原因,本次延期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制定,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时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延期完成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延期完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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