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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2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陆企亭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陆企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通过之日起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陆企亭先生简历详见201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3-01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共四项子议案。 同意选举如下人员为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通过之日起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陆企亭先生(主任委员)、徐洪珊先生、侯一斌先生、杨栩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川女士(主任委员)、刘煊先生、邹菁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菁女士(主任委员)、马永华先生、张川女士。 提名委员会:杨栩先生(主任委员)、陆企亭先生、邹菁女士。 3、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5日),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13-02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继续担任原职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暂不调整,继续担任原职,待证监会公布立案调查结果后再行续聘或调整程序。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2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专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邬铭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邬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通过之日起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邬铭先生简历详见201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3-017《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2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8月6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53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4,229,316.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5,770,683.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募集资金余额为18,522.21万元(含利息)。 1、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2、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3年7月31日,公司没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必要性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 年8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156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做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3、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 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 公司不存在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7、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人民币2,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康达新材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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