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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公司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紧紧抓住国家“十二五”规划、江阴市“十二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江阴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建设、推进花园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的发展机遇,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结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在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基础上,进一步做细经营管理,做优供水服务,创新求突破,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回报投资者。 1、报告期内主要生产技经指标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供水量11226.67万立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48.81%,较上年11468.37万立方米下降了2.11% ;完成售水量10017.41万立方米,完成全年计划的48.87%,较上年10480.09万立方米下降了4.41% ;平均日供水量62.03万立方米;水费回收率100%;产销差率为10.77%;水质综合合格率为100%。 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05.14万元;较上年24,566.83万元增加3.82%;实现营业利润8,129.95万元,较上年8,117.56万元增加0.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33.94万元,较上年6,709.17万元下降2.61%。利润发生变动原因为母公司由于售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4.41%以及财政补贴收入减少,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3.14%;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由于工程安装业务不断增长,安装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68.4%,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21.41%。 3、报告期内公司安全优质保供情况 (1)立足地方发展需求,深化安全保供工作。推进供水设施建设,精心组织维护保养设施设备,积极推行能源管理,提高生产运行效能,优化全市管网规划布局,优化调度软件模块,健全水源水质预警机制。 (2)立足便民利民,深化水务专业服务。营销服务手段日趋多样化,实行供水营销员服务制度等。公司参与由中国供水服务促进联盟倡议以“认知自来水”为主题的“供水联合开放日”、“3.15”消费日、“世界水日”等活动。公司荣获了“2012水业年度最具影响力服务类企业”称号,在“2012年度中国70个城市供水服务满意度指数调查”中,公司在供水总体服务满意度指数名列第6位。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协会和中国建筑业企业联合会主办的“2013(第3届)全国基础设施建设高峰论坛暨评选表彰”会上,公司荣获“2013中国水务企业综合实力20强”称号。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安装工程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增加后相应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职工薪酬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职工薪酬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定期存款增幅下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用于分配股利的现金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投入减少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2013年1~6月,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61%,利润来源发生变动:其中母公司由于售水量比上年同期减少4.41%以及财政补贴收入减少,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23.14%;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由于工程安装业务不断增长,安装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68.4%,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21.41%。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13年的经营计划,目前公司经营计划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澄西水厂建设进展情况 澄西水厂规划总规模为20万m3/d,先期建设10万m3/d供水能力,并建成配套管网,向澄西地区各乡镇供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头部工程、净水厂工程及输水管线工程等。目前澄西水厂建设项目构筑物工程已全部完工,道路工程、厂区绿化已进入收尾阶段,工程已于7月30日澄西水厂进行试运行,运行后形成了江阴市东西部的对置、联网供水,进一步提升了供水的保障能力和安全性。 未收购乡镇水厂的整合进展情况 公司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2013年将继续推进未收购乡镇水厂的整合工作,目前公司已与四家乡镇水厂达成收购意向。 关于收购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30%股权及位于南闸街道蔡泾村的污水处理、工业用水生产相关资产的进展情况 《关于收购污水处理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经2013年4月18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收购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30%股权及位于南闸街道蔡泾村的污水处理、工业用水生产相关资产(具体公告(临2013-006)内容和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书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着手办理有关股权转让手续和资产过户手续。2013年4月25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协议转让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3]48号);2013年5月24日,关于收购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30%股权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2013年6月28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事项获得了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股东(发起人)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无锡)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位于南闸街道蔡泾村的污水处理、工业用水生产相关资产的过户情况,为保证资产交接和正常运营,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与江阴国源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收购,目前已全部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自来水水源取自长江水,水量充沛,水源水质属地表水Ⅱ类。 2、公司拥有供水特许经营权,为区域垄断经营。 3、服务优势。公司在中国供水服务促进联盟授权的第三方评级中荣获"中国供水服务5A级企业",为行业首批标杆企业。 4、公司利用“智能水务”信息系统平台, 运用先进的传感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深入洞察水务系统的运行状况,运用信息协同和应用集成技术整合水务业务系统信息,运用数学模型、优化控制理论和数据挖掘技术实现智能化的决策与控制,构建全新智能化的水务调度控制、风险预警、客户服务、工程决策、规划设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模式,实现更低的能量消耗、更好的水质安全保障、最优的工程决策质量、更大的客户满意度、更低的管网漏损率和更长的资产使用寿命,全面提升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了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建科[2010]64号),公司《城市智能水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编号:2010-K7-5)已被列入住建部2010年科学技术项目。 5、公司目前已获得一项基于RFID的阀门管理系统V1.0(证书号:软著登字第0469416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比上年增加8,310万元,增长1038.75%,原因:2013年4月18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本公司出资8,310万元向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购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30%的股权,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江阴市污水处理及相关设施的建设、经营,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研究开发污水处理净化新技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污水处理的副产品(仅限中水)。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2010年1月1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本公司作为发起人出资800万元参股江阴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其股本的8%,本公司按发起人协议约定于2010年2月2日缴存入股资金800万元。该银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于2010年10月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购入江苏建行乾元保本型12年131期理财产品3,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投资期限2012年10月15日到2013年4月11日,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611,539.73 元。 (2)本公司于2013年4月7日购入农行“金钥匙本利丰”稳健型理财产品1000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3年10月8日,预计收益191,561.64元。 (3)本公司于2013年4月7日购入建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3000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3年7月17日,本公司已于2013年7月收回该笔理财产品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200,441.10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3-014)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88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05,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904,100.00元。 ② 报告期内,已使用专项募集资金8,991,265.34元,累计已使用专项募集资金997,609,987.00元,其中经2011年5月5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超募资金380,0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325,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2,609,987.00元。 ③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5,923,985.93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信息费等发行费用余款为870,014.5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763,351.51元;支付手续费3,493.08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江南水务市政工程江阴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25994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滨江开发区秦望山路2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沙建新。经营范围为供水管道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供水设备、排水设备的安装;道路工程的施工;管道零配件的销售(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截至2013年6月30日,市政工程公司总资产为887,279,210.01元,净资产为135,195,549.29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65,734,935元,净利润为23,598,821.86元。 (2)江阴市恒通排水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281000265443,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阴市延陵路22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沙建新。经营范围为提供排水管网和泵站的管理、建设、维护和疏通服务;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的经营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工业净水加工。公司通过恒通公司的设立、运营将逐步提升排水服务业务水平,为未来介入城乡污水处理业务打下基础。截至2013年6月30日,恒通公司总资产为80,838,192.59元,净资产为41,224,152.58元,2013年1~6月营业收入为4,232,252.72元,净利润为1,217,987.92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2013年4月18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23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8,450,00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254,669,663.86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公告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并于2013年5月31日进行了现金红利发放。 五、 其他披露事项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董事长:龚国贤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2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7日下午15:00在江阴市月城镇双泾村生态园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龚国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有关乡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3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7日在江阴市月城镇双泾村生态园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亚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有关乡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5,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5,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6,535,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904,1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出具的苏公W[2011]B0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5,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80,0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 2013年1~6月使用专项募集资金8,991,265.34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信息费等发行费用余款为870,014.50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763,351.51元,支付手续费3,493.0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5,923,985.93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11年5月5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1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签订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帐号:110306402920052410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帐号:3200161613605250592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帐号:92030154500000037)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帐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专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止201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自筹资金已先期投入金额为4,314.80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1年4月15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公W[2011]E1167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全部完成专项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6)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置换行为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4)和2011年5月6日(公告编号:临2011-0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4、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8,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并于2011年4月19日(公告编号:临2011—005)和2011年5月6日(公告编号:临2011-010)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3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3—015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1349万元收购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山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1307万元收购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澜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380万元收购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以下简称“马镇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2390万元收购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以下简称“峭岐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做大做强水务产业,公司以现金1349万元收购顾山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1307万元收购金澜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380万元收购马镇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公司以现金2390万元收购峭岐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交易价格为双方协议收购价,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8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有关乡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公司名称: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阴市顾山镇朝阳路9号 注册号:320281000139492 法定代表人:陆艇 注册资金:248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供水。一般经营项目:水电安装、维修;水暖器材、电器材料、卫生陶瓷制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自然人陆艇持有顾山水厂70%股权,为顾山水厂实际控制人。陆艇,境内自然人,男,1968年9月生,现任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2、公司名称: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阴市顾山镇北国幸福南路 注册号:320281000108349 法定代表人:陆艇 注册资金:280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提供代抄水表,代收水费服务;水管安装、维修;水暖器材、五金、卫生厨具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自然人吴佩芬持有金澜水厂60%股权,为金澜水厂实际控制人。吴佩芬,境内自然人,女,1957年10月生,现退休。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3、公司名称: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 公司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马公桥奇松路8号 注册号:320281000003948 法定代表人:赵文轩 注册资金:35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水;供水。一般经营项目: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 主要股东:江阴市徐霞客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持有马镇水厂100%股权,为马镇水厂实际控制人。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4、公司名称: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 公司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峭岐新街树介桥 注册号:320281000004852 法定代表人:周锦清 注册资金:48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集体企业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供水。一般经营项目: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 主要股东:江阴市徐霞客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持有峭岐水厂100%股权,为峭岐水厂实际控制人。 交易标的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顾山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293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 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65.137公里;机器设备:18项,共28台(套)。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顾山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顾山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5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顾山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1,043.97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226.52万元,评估增值182.55万元,增值率为17.49%。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供水管网及机器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二)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金澜水厂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110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38.445公里;机器设备:13项,共30台(套)。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金澜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澜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6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金澜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1,009.88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1,189.01万元,评估增值179.13万元,增值率为17.74%。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供水管网及机器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三)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马镇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401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 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20.190公里;机器设备:14项,共14台(套);车辆:1辆。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马镇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1991年6月8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马镇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7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马镇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346.04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382.29万元,评估增值36.25万元,增值率为10.48%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供水管网及机器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四)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 1、交易标的 (1)公司收购峭岐水厂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评估范围具体包括:原材料:253项,主要为各类管材管件; 房屋建筑物:3项,主要为泵房等;构筑物:4项,主要为水池等;供水管网:各种管材口径的供水管线7.6588公里;机器设备:11项,主要为增压泵系统等;电子设备:43项,主要为流量计等。 (2)权属状况说明: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峭岐水厂获得该资产的时间为1988年8月30日 ,资产的生产经营运作合规有效。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峭岐水厂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8号《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报告》。 峭岐水厂的资产帐面价值1,839.23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2,174.93万元,评估增值335.69万元,增值率为18.2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方法:本次委托评估的原材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供水管网、机器设备以及电子设备为生产性用,不具备单独的获利能力,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且本次评估的单项资产,缺乏较为成熟的购买市场,所以也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所以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以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甲方(资产出售方):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乙方(资产收购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乙方收购甲方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具体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5号)列明的资产为准。(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3、收购价格、支付时间 (1)收购价格: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1226.52万元。甲、乙双方认可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款合计1349万元(下称“转让款”)。 (2)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转让款,其余转让款应在目标资产交付且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支付。 4、资产交割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交接过户手续。转让款全额支付前,甲方应开具出售资产的正规发票给乙方。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5、期间损益的处理:甲乙双方同意,自2013年8月1日起,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 6、双方保证和/或承诺 甲方保证/承诺: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本次出售目标资产已经履行一切必要批准程序。 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7、职工安置: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乙方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在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未聘用的其他原有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8、税费:与拥有、管理、经营或运作目标资产有关的,在目标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或费用是在目标资产交付当天或在该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缴纳),由甲方承担。甲方承担因目标资产评估增值而产生的全部税项和/或费用。因本次收购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协议成立、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甲方(资产出售方):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乙方(资产收购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乙方收购甲方拥有的江阴市顾山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具体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6号)列明的资产为准。(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3、收购价格、支付时间 (1)收购价格: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1189.01万元。甲、乙双方认可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款合计1307万元(下称“转让款”)。 (2)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转让款,其余转让款应在目标资产交付且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支付。 4、资产交割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交接过户手续。转让款全额支付前,甲方应开具出售资产的正规发票给乙方。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5、期间损益的处理:甲乙双方同意,自2013年8月1日起,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 6、双方保证和/或承诺 甲方保证/承诺: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本次出售目标资产已经履行一切必要批准程序。 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7、职工安置: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乙方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在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未聘用的其他原有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8、税费:与拥有、管理、经营或运作目标资产有关的,在目标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或费用是在目标资产交付当天或在该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缴纳),由甲方承担。甲方承担因目标资产评估增值而产生的全部税项和/或费用。因本次收购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协议成立、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三)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 1、合同双方:甲方(资产出售方):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乙方(资产收购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乙方收购甲方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具体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7号)列明的资产为准。(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3、收购价格、支付的时间 (1)收购价格: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382.29万元。甲、乙双方认可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款合计380万元(下称“转让款”)。 (2)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转让款,其余转让款应在目标资产交付且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支付。 4、资产交割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交接过户手续。转让款全额支付前,甲方应开具出售资产的正规发票给乙方。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5、期间损益的处理:甲乙双方同意,自2013年8月1日起,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 6、 双方保证和/或承诺 甲方保证/承诺: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本次出售目标资产已经履行一切必要批准程序。 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7、职工安置: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乙方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在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未聘用的其他原有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8、税费:与拥有、管理、经营或运作目标资产有关的,在目标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或费用是在目标资产交付当天或在该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缴纳),由甲方承担。甲方承担因目标资产评估增值而产生的全部税项和/或费用。因本次收购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协议成立、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四)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 1、合同双方:甲方(资产出售方):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乙方(资产收购方):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乙方收购甲方拥有的江阴市徐霞客镇辖区内的所有与自来水供应相关的资产,具体以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8号)列明的资产为准。(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3、收购价格、支付的时间 (1)收购价格:根据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2174.93万元。甲、乙双方认可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款合计2390万元(下称“转让款”)。 (2)支付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转让款,其余转让款应在目标资产交付且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支付。 4、资产交割时间: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目标资产交接过户手续。转让款全额支付前,甲方应开具出售资产的正规发票给乙方。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5、期间损益的处理:甲乙双方同意,自2013年8月1日起,目标资产产生的损益均归乙方享有或承担。 6、双方保证和/或承诺 甲方保证/承诺:保证目标资产未设定任何质押或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将来也不会发生被设定任何质押或被查封、扣押等使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保证本次出售目标资产已经履行一切必要批准程序。 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施收购。 7、职工安置:在完成目标资产收购后,乙方根据需要选择接受目标资产相关的原有职工,并在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未聘用的其他原有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 8、税费:与拥有、管理、经营或运作目标资产有关的,在目标资产交付之前产生的一切税项和费用(无论该税项和/或费用是在目标资产交付当天或在该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缴纳),由甲方承担。甲方承担因目标资产评估增值而产生的全部税项和/或费用。因本次收购产生的其他任何税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承诺和义务,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协议成立、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本协议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收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江阴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在提高供水设施和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江阴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扩大城镇供水的服务范围,做大做强公司水务产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顾山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5号) 2、《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金澜自来水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6号) 3、《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马镇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7号) 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项目涉及江阴市峭岐自来水厂部分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3)第108号)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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