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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在国际国内经济持续低迷的形势下,公司以钾肥业务为根本,化工项目试车为重点,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使公司氯化钾业务的生产经营均创历史新高,综合利用化工一期的试车不断推进,但受钾肥价格下降及综合利用化工项目亏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公司在建项目按预期进度进行,新增100万吨氯化钾项目下半年进入试生产状态;PVC一体化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年内争取化工项目实现连续稳定试生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04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上午8: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五楼5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公司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王兴富、曹大岭、冯志斌董事分别委托安平绥、李小松、冯明伟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安平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试车及建设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资金成本,经过财务部认真测算,需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资金7亿元(其中:新增贷款2亿元、续贷5亿元)。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04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3年8月8日上午,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8人,亲自出席监事会的监事3人,夏丹宁监事委托李凯监事参会并进行表决,何树军、姜弘监事汪雄飞监事参会并进行表决,汪贵元、方建梅监事委托王德胜监事参会并进行表决。因监事会主席以委托方式出席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李凯监事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半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报告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增补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提名李志强担任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经审查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五类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侯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2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另行通知。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04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8日上午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安平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054,40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0,509,203股的66.29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正文、纪美怡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具体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54,407,200股,其中同意1,054,4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正文、纪美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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