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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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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3年第1号)

2013-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1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87号)和《关于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1】860号)的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本基金所投资的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6月28日。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1年12月2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崔伟

  成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内部组织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组织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总经理办公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产品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登记清算部、研究部、基金管理部、交易部、专户管理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国际业务部、市场部、销售管理部十六个职能部门及上海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公司设督察长,分管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和监察稽核工作。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崔伟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

  杨树财先生,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

  何俊岩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科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吉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吉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金融学会理事、吉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青联委员、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郭兴哲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唐山钢铁公司技术员、调度,河北省委科教部干部,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干部,河北省体改委证管办副主任,河北省证券委员会国内业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石家庄特派员办公室综合处调研员,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顾问;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常委,兼任河北国控化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卓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彭铭巧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黑龙江证券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交易员、研究员,特区时空杂志社编辑,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海口营业部研究员,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研究室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理财主管;现任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田瑞璋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副部级),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央金融工委委员(副部级),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国政协委员、工商东亚董事长;现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常务副会长(中组部任命、副部级)、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渤海银行独立董事、晋商银行独立董事。

  金硕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总务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教授,长春税务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长春市政协委员,吉林省政协委员、文教卫生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吉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

  关雪凌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特约高级研究员、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常务理事。

  孙晔伟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赵振兵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华联商厦部门助理、副经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商贸集团经营二公司副总经理,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现任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副总裁、河北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杨晓燕女士,监事,哲学硕士,金融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19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

  肖向辉先生,监事,本科。曾任职北京市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现在本公司登记清算部任职。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孙晔伟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王兴宇先生,副总经理,美国宾西法尼亚印第安那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依阿华大学法律学硕士;具有8年基金从业经历和5年保险从业经历,曾任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宣传公关及法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先后任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9月加盟本公司,曾任市场部经理。

  刘鸿鹏先生,副总经理,吉林大学行政管理硕士,具有2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任吉林物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办事处融资融券专员,吉林省信托营业部筹建负责人,新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副经理、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营业部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经理、经理。2011年5月加盟本公司,曾任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总监和市场部经理。

  李景岩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1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经理。2004年6月加盟本公司,曾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晔伟先生: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请参见董事介绍。

  于鑫先生,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经理,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策略成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IMBA,CFA,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世纪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5年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投资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东方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岗先生,研究部经理,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10年4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王丹丹女士,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2006年6月加盟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债券研究员、债券交易员、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呼振翼先生,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简历请参见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A座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6日)于2012年1月21日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机构、业务和人员,依法承担和履行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发挥邮政网络优势,强化内部控制,合规稳健经营,为广大城乡居民及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处、内控稽核处、运营处等处室。现有员工20人,全部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基金从业资格,80%员工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托管服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9年7月23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我国第16家托管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基础的经营理念,依托专业的托管团队、灵活的托管业务系统、规范的托管管理制度、健全的内控体系、运作高效的业务处理模式,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全面的托管服务,并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截至2013年3月3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共18只,包括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6006)、长信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51998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3)、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1908)、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3003)、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4208)、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0618)、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00015)、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40001)、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2105)、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2)、农银汇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60012)、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117)、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420006)、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0012)、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40036)、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00016)、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6016)。托管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共16只,其中9只已到期,包括南方-灵活配置之出口复苏1号资产管理计划、景顺长城基金-邮储银行-稳健配置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精选资产管理计划、长盛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富国基金-邮储银行-绝对回报策略混合型资产管理计划、光大保德信-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号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大成-邮储银行-灵活配置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华灵活配置资产管理计划、长盛-邮储-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南方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鹏华基金鹏诚理财高息债分级2号资产管理计划、华安基金-增益分级债券型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至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形成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本外币)、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等多种资产类型的托管产品体系,托管规模达3,001.06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内部风险控制处室,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员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要求其限期纠正,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要求限期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张婷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二)代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宋亚萍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宋晓明

  电话:010-65541585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 陈铭铭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40

  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95559.com.cn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99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网址:www.ecitic.com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李清怡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3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767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姚锋

  电话:0571-86087713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8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祝丽萍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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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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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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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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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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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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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tsc.com.cn

  2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9.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hfzq.com.cn

  30.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高克南

  电话:0755-82545707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31.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办公地址: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280号科技城2层A-33段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联系人:曲志诚

  电话:0431-82945299

  传真:0431-82946531

  客户服务电话:0431-82951765

  网址:www.cczq.net

  3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0769-22100155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加拨区号0769)

  网址:www.dgzq.com.cn

  3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钱欢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3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5.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孙伟

  电 话:0471-4972042

  传 真:0471-4961259

  客户服务电话:0471-4961259

  网 址:www.cnht.com.cn

  3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吕慧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8678-8101

  客户服务电话:400 089 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汪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陈琪

  电话:021-54509998-2010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 1818 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三)份额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层

  法定代表人:崔伟

  联系人:宋鸽

  电话:010-66295876

  传真:010-66578680

  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人:吕红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 黎明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系人:朱锦梅

  电话:010-68286868

  传真:010-88210608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锦梅、魏星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精选受益于经济转型下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良好基本面的中小盘股票;努力把握市场趋势,积极进行适当范围内的大类资产配置调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本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理念

  中小盘股票成长预期强、增长空间大,在经济转型下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成长性确定、基本面良好的中小盘股票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投资于这类股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分享新模式下的经济发展成果,结合适当范围内的大类资产配置调整,能够为投资者带来稳定的超额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股票主要包括基本面良好、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票;债券主要包括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与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8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具有较高成长性和良好基本面的中小盘股,中小盘股票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对中国A 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累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A股市场总流通市值2/3的股票列入中小盘股。基金因所持有股票价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中小盘股票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10个交易日。

  一般情况下,上述所称的流通市值指的是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乘以收盘价。如果排序时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等原因造成计算修正的,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取停牌前收盘价或最能体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公允价值计算流通市值。

  如果今后市场中出现更科学合理的中小盘股票界定及流通市值计算方式,本基金将予以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公告变更后具体的计算方法。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图一-1投资策略示意图

  ■

  资料来源:东方基金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从国际化视野审视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全面分析影响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走势的各种因素,深入详细地评估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运行趋势。根据影响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种因素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控制系统性风险。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主要应用MVPS模型,即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市场估值因素、政策因素、市场情绪因素等因素的影响来进行大类资产配置。各因素考虑的指标见表一-1。

  表一-1大类资产配置模型指标

  ■

  资料来源:东方基金

  2.股票投资策略

  在个股的选择上,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挖掘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符合经济转型下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或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目前股价具有安全边际的中小盘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通常情况下,这类上市公司股票将占本基金股票总投资的80%以上。

  (1)中小盘股筛选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对中国A 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累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A股市场总流通市值2/3的股票列入中小盘股。一般情况下,上述所称的流通市值指的是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乘以收盘价。如果排序时由于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等原因造成计算修正的,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取停牌前收盘价或最能体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公允价值计算其流通市值。

  (2)备选股票池的建立

  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案头分析与上市公司实地调研,对列入研究范畴的股票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和评价,建立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定量分析指标见表一-2。

  表一-2备选股票库筛选指标

  ■

  资料来源:东方基金

  ①成长能力较强

  本基金认为,企业以往的成长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未来的增长潜力,因此,本基金利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增长率指标来考量公司的历史成长性,作为判断公司未来成长性的依据。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考察公司成长性最重要的指标,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所隐含的往往是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大,体现公司未来盈利潜力的提高,盈利稳定性的加大,公司未来持续成长能力的提升。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报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并与同行业相比较。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净利润的增长反映的是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增长情况。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报告期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并与同行业相比较。

  经营性现金流量反映的是公司的营运能力,体现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基金以中小市值公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中小市值公司大都处于成长期,财务风险较大,经营性现金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盈利质量及财务状况。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报告期的经营性现金流量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并与同行业相比较。

  ②盈利质量较高

  本基金利用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盈利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指标来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质量。

  总资产报酬率是反映企业资产综合利用效果的核心指标,也是衡量企业总资产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企业利用股东资本盈利的效率,净资产收益率较高且保持增长的公司,能为股东带来较高回报。本基金考察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并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盈利现金比率,即经营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比值,反映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之间的比率关系。该比率越大,一般说明公司盈利质量就越高。本基金考察上市公司过去两年的盈利现金比率,并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此外,本基金还将关注上市公司盈利的构成、盈利的主要来源等,全面分析其盈利能力和质量。

  ③未来增长潜力强

  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的预期决定股票价格的变化。因此,在关注上市公司历史成长性的同时,本基金尤其关注其未来盈利的增长潜力。本基金将对上市公司未来一至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进行预测,并对其可能性进行判断。

  ④估值水平合理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采用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进行动态评估,分析该公司的股价是否处于合理的估值区间,以规避股票价值被过分高估所隐含的投资风险。

  (3)核心股票池的建立

  本基金按以上标准建立备选股票库后,经过实地调研等,综合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核心股票池:

  ①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规范的内部管理

  建立良好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高效、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是衡量公司管理风险最重要的因素。管理层是否具备清晰的战略目标和有效的执行能力,以及是否具有专业素质和积极进取的执着精神,对公司的长期增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治理层对公司的战略方向以及管理层履行经营管理责任负有监督责任,治理层是否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并切实履行其指导监督的职责对公司的持久健康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因此,股东构成是否合理;董事会的构成及其权利义务是否明晰;公司是否建立了对管理层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是否重视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管理层是否具有良好的诚信度;管理层是否稳定等等对于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的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潜力的关键。

  ②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本基金关注公司管理层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是否有着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经营思路及对未来经营中或将遇到的风险因素是否有足够的认识和完善的应对措施。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如何,是否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公司的营销机制是否灵活,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是否能够灵活利用技术创新、营销管理、成本控制、投融资管理、薪酬体系、战略合作等手段建立企业优势等。

  ③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本基金将重点观察这类企业是否拥有领先的核心技术,该核心技术是否具备一定的竞争壁垒;是否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未来公司主业的产品线是否存在进一步延伸的可能;是否在所属的细分行业已经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较为强大的品牌和良好的口碑等。这类企业虽然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但因其具备某一项或某几项核心竞争力的突出优势,能维持业务稳定增长并有能力逐步巩固其行业地位。

  ④符合经济转型下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微观个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及发展趋势,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背景下,符合这一潮流的公司将具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和更持久的发展潜力。因此,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否符合经济结构调整方向;是否受益于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等。

  (4)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根据上述步骤选择出来的股票完全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法得到的结果,可能会导致股票池在单个行业的股票集中度过高,行业配置不够分散,或者组合的行业配置与基准指数的差异过大,造成组合的非系统性风险过高。因此本基金需要根据经济周期、市场形势的变化以及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对组合的行业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构建投资组合。

  ①行业配置调整

  组合的行业配置调整,由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策略研究团队对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运行形势的分析判断,以及行业研究团队对各个行业的行业景气度、行业成长性、行业的盈利能力和行业估值水平等方面所作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结果来完成。

  ②组合构建和调整

  经过行业配置调整后所确定的股票池,将成为最终可投资的股票池,据此进行实际的股票投资。本基金管理人的金融工程部风险绩效评估小组将定期对投资组合的行业偏离度等各项指标进行评估,作为基金经理调整投资组合的依据之一。

  3.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延长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避免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期限结构策略

  在目标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合理预期,调整组合的期限结构策略,适当的采取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长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取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采取子弹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采取哑铃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取梯形策略。

  (3)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资产的发行主体、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市场流动性等因素,本基金将市场主要细分为一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信用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政策性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附权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公司债券、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等)三个子市场。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信用风险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

  ① 一般债券投资策略

  在目标久期控制及期限结构配置基础上,对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本基金主要通过跨市场套利等策略获取套利收益。同时,由于国债及央行票据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够为基金的流动性提供支持。

  ②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评估策略: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违约风险即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回购策略:当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时,本基金将实施正回购,将融入的资金投资于信用债券,从而获取债券收益率超出回购资金成本的套利价值。

  ③ 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性特征、股性特征等因素的基础上,利用BS公式或二叉树定价模型等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重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对于含回售及赎回选择权的债券,本基金将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期权调整利差(OAS)模型分析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投资价值,作为此类债券投资的主要依据。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深入分析标的资产价格及其市场隐含波动率的变化,寻求其合理定价水平。全面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谨慎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采用“中证7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作为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股票指数或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中小市值上市公司股票,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已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①根据《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8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28日,截至2013年3月31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两年。

  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二、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3年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及“其他内容的截止日期”。

  (二)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份额登记机构的信息。

  (五)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内容,并说明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

  (六)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七)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九)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具体服务内容。

  (十)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2年12月28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3年6月28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文中“注册登记机构”变更为“份额登记机构”;“注册登记业务”变更为“份额登记业务”。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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