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工作条例》,积极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面对依然严峻的外部宏观经济形势,董事会积极支持公司经营管理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积极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经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经营和管理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1、成套设备出口业务 (1)公司于2011年12月与孟加拉化学工业公司正式签署了《孟加拉国沙迦拉化肥厂项目合同》,2012年4月项目合同正式生效并开始实施。合同总额约合38亿元人民币,合同工期38个月,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以EPC方式承担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实施情况正常。截止2013年6月底,已完成项目总工程量的约38.43%。 (2)公司于2012年3月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署了《埃塞俄比亚肯色糖厂及农业配套设备EPC合同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根据该补充协议规定,公司仅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和设备供应。设备供应工作主要根据业主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批准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同时,还需根据业主的要求及项目现场建设情况等因素随时做出调整。报告期内,已累计完成70%的设备发货量,最后一批设备和材料因雨季应业主要求延迟发货。 (3)公司于2013年3月5日与埃塞俄比亚糖业公司签署了《埃塞俄比亚OMO-Kuraz2糖厂EPC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埃塞俄比亚OMO-Kuraz3糖厂EPC建设项目合同》,总金额共约6.82亿美元。工期24个月。该项目为两座日处理12000吨甘蔗的糖厂及2*3MW电站设施和部分农业灌溉基础设施,包括工程设计、货物制造与采购、建设和安装、试车和移交。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助业主落实融资,推动项目尽早实施。 2、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对古巴贸易执行合同额约550万美元,签署新合同总额约1,227万美元;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对古巴以外国别进出口业务。 3、境外实业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中多公司糖联经营管理及工农业生产正常。多哥糖联工业技改已全部完成,农业技改正按计划进行。经过技改,工农业生产能力得以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2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1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刘学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应到董事人数的50%以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三、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候选人选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同意张晖先生、杜黎龙先生、张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选; 四、关于审议调整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同意调整公司部门设置,调整后的部门为: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业务发展部、证券部、审计部、项目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部、项目一部(非洲一部)、项目二部(非洲二部)、项目三部(亚洲部)、项目四部(拉美部)、埃塞项目经理部、苏丹项目经理部、孟加拉项目经理部、贸易部; 五、关于向兴业银行、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同意向兴业银行朝外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免担保额度为5亿元,担保额度为4亿元),用于进口开立信用证、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向交通银行和平里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 六、关于审议续聘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2万元人民币,合计费用为77万元人民币; 七、关于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独立董事陈重先生、刘丹萍女士、马朝松先生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年每人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八、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决议的三、六、七项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监事候选人选》的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选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选简历 张晖先生: 1968年4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毕业于北京国际关系学院,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曾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公司一部副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黎龙先生: 1976年7月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现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期间,曾在国投电力公司任项目经理、借调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局、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处任高级业务主管、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挂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战略处任副处长。该董事候选人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朋先生: 1978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级职称。2000年毕业于河南大学,现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期间,曾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外派广东中能酒精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该董事候选人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2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2区8号楼6层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三、关于审议公司监事候选人选的议案(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 同意段文务先生、韩瑛女士(职工监事)为公司监事候选人选。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选简历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监事候选人选简历 段文务先生: 1969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0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及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曾任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大潮实业公司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助理、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监事候选人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瑛女士:1963年4月生,高级国际商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贸易部副总经理、技术贸易部副总经理。现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贸易部副总经理(部门正职级)。该监事候选人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续聘财务 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调整独立 董事报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调整独立董事报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同意提名张晖先生、杜黎龙先生、张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选张晖先生、杜黎龙先生、张朋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张晖先生、杜黎龙先生、张朋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二、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分别满足本公司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报酬调整为每年每人8万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公司董事会对调整独立董事报酬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重、刘丹萍、马朝松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56 号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简称“120号文件”)的精神,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本部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56号文件和120号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重、刘丹萍、马朝松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3-2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三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8月30日上午9:30(9:00-9:30报到),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候选人选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监事候选人选的议案; (3)关于审议续聘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13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过披露,公告名称《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1002室。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83676188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人:何剑波、尚巾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剑波、尚巾 联系电话:010-83676105,传真:010-83676188 联系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附件:(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 (签名)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