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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并没有出现明显趋势性复苏,我国经济转型预期明确,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的同时提高增长质量已经成为我国未来经济新的发展方向。 公司所处的通信网络设备行业在2013年处于3G向4G过渡的阶段,由于运营商都在备战4G, 2013年上半年3G投资以及光纤到户等建设不温不火,导致公司通信网络配套业务同比出现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光芯片发光效率达到了186流明每瓦,从这一指标来看,新纳晶光电生产的芯片与国内同类芯片生产厂商相比,处于领先水平。除了186流明这项技术指标在国内领先外,目前新纳晶采用的COB(Chips on Board)光源生产工艺,取代此前的SMT贴片,省去了支架,从而有效解决了散热问题,使得光源的使用寿命提高了一倍,而且单次可以集成100粒芯片,并能保持较高,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也处于领先状态。 2013年上半年公司仍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公司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和提高产品质量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为公司顺利转型和保证未来持续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亦斌 2013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3-63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配股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3年8月6日13:00起停牌。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发出本公告,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2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8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3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亦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3年半年度摘要》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64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审字[2013]2249号)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申请2013年综合授信额度(含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本项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科云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核准名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50万元,持有95%股权。 《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65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事宜。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7.1 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2 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拟以公司2013年6月30日总股本442,566,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不超过10:3比例配售股份,本次配股总数量不超过132,769,968股,最终的配售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扩大,则配售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和马玲芝女士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66的公告。 7.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3)综合考虑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4 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不超过48,000万元,拟投入如下项目(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单位:万元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由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为把握市场机遇,使投资项目尽早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将根据资金状况进行先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6 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7 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8 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9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配股方案须经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审字[2013]2248号)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发行起止日期、保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的选定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及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配股发行计划延迟实施; 9、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而导致发行失败风险发生时,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它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公司顺利进行 2013年配股募投项目建设,拟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进行增资。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审字[2013]2171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新纳晶总资产 34,760.00万元,净资产27,016.14万元,2013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9.91万元,净利润-1,284.51万元。 公司拟以配股募集资金 17,330.33 万元作为实际出资来源,认购新纳晶 4,910.26万元注册资本。 《关于拟向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67的公告。 本议案须经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以本次配股成功为前提,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3-69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会审字[2013]2249号); 3、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审字[2013]2248号); 4、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2013年1-6月审计报告》(会审字[2013]2171号)。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3-65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决定与中科云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预核准名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全票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权限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科云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0801498748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505室 法定代表人:邹明海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日用品、家用电器;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中科云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毅先生持有其94%的股权。 三、拟设立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子公司的名称: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3、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9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出资方式为货币;中科云联(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出资方式为货币。 4、经营范围:待工商预注册核准。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次设立子公司的背景 1、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简介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关村的发展建设,国务院先后5次做出重要决定。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又批复同意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中关村示范区今后十年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思路。在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把北京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012年10月1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调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由原来的一区十园增加为一区十六园,包括东城园、西城园、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门头沟园、房山园、通州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平谷园、怀柔园、密云园、延庆园等园区,示范区面积由原来的233平方千米,增加到488平方千米。 2、 具备总部优势和人才优势 (1) 总部优势 目前本公司的研发办公分散在苏州、深圳、西安、北京、上海、武汉、常州等地,模块间各自为战,区域的统一协调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瓶颈。而北京市是中央及部委所在地,国内大型企业及跨国企业总部均集中在此。区域的总部优势可以很好的与企业发展相结合。 (2) 人才优势 中关村是我国科教智力和人才资源最为密集的区域,拥有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高等院校近41所,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所属院所为代表的国家(市)科研院所206家;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67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个;大学科技园26家,留学人员创业园34家。区域的人才优势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为适应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出资设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开展通信及相关行业内的业务,以期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子公司,其经营范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一致,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与现有客户资源的合作力度,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从长远来看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主业经营和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3-67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 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和马玲芝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34.33%的股份)的《关于认购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票的承诺函》,张亦斌先生和马玲芝女士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配售的所有股份。 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3-67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配股募集资金向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增资人民币17,330.33 万元。 2、 本次增资须经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以本次配股成功为前提,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3、 本次增资须经新纳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增资概述 新纳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苏州工业园区禾润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润嘉科技”)持有4.05%股权,苏州纳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方科技”)持有2.7%股权,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持有2.5%股权,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投基金”)持有0.75%股权。 为支持、加速新纳晶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未来效益,2013年8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配股募集资金 17,330.33 万元作为实际出资来源,认购新纳晶 4,910.26万元注册资本。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0 万元 3、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亦斌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4 月28 日 7、经营范围:LED技术研发:LED外延片、芯片的生产、销售;安装,自由房屋的租赁;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新纳晶近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注:2012年度财务数据和2013年1-6月财务数据均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 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禾润嘉科技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禾润嘉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3 万元 3、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若水路398号 4、法定代表人:王怀兵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6、成立时间:2009年3 月24 日 7、经营范围:LED技术及半导体照明技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二)纳方科技 1、公司名称:苏州纳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787万元 3、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若水路398号 4、法定代表人:杨辉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6、成立时间:2009年1 月21 日 7、经营范围:纳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对高科技行业投资;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组、收购、兼并、上市策划。 (三)中新创业 1、公司名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73,000万元 3、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45号沙湖创投中心1座D区2层 4、法定代表人:林向红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6、成立时间:2001年11 月28 日 7、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资,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的发起与管理;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及其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投资。 (四)创业基金 1、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2、开办资金:人民币 817万元 3、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一楼 4、法定代表人:李亦农 5、公司类型:事业单位 6、经营范围:整合资源、创新服务,对中小企业实施培训、培养、推动其发展壮大。为区内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重点企业服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资源信息服务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 四、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配股募集资金 17,330.33 万元作为实际出资来源,认购新纳晶 4,910.26万元注册资本,此次增资后本公司将持有新纳晶的92.14%股权;禾润嘉科技”以现金779.86万元认购新纳晶220.96万元注册资本;其他股东纳方科技、中新创投、创投基金均同意放弃本次增资权利。 上述投资完成后,新纳晶公司股本为13,631.22万元人民币,各方股权结构如下:
五、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纳晶运营管理需要,支持其业务的开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六、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增资须经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以本次配股成功为前提,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施; (二)本次增资须经新纳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2012年审计报告》(会审字[2013]0772号); 3、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2013年1-6月审计报告》(会审字[2013]2171号)。 公司将及时按规定披露增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3-68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7月28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卫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截止 2013年6月30 日,公司已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了本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进行,起到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目的,增强了本公司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条件的符合性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配股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配股方案的实施能加快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该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公司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司业务长足发展。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3-69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8月26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3年8月25日——2013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15:00至2013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1)审议《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审议《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3)审议《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4)审议《配售对象》 (5)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6)审议《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7)审议《承销方式》 (8)审议《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9)审议《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6、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注: 第1、2、3等3个议案已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3年7月1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4、5、6、7、8、9等6个议案已于2013年8月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2013年8月1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8月21日—8月22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舒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传真:0512-67260021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方法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89;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其中: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3年8月25日15:00至2013年8月26日15:00。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舒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联系传真:0512-6726002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 邮编:2150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提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提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4、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2013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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