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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4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筹划及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3-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2日开市起复牌。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3年6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其后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8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3 年 7 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其后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本次筹划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是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捷文")。 2、筹划的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本次筹划的资产重组的主要方案是:拟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捷文的全部股权。公司拟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一步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整合资源,提高竞争优势,为全体股东创造效益。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各方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多次进行沟通、论证。停牌期间,公司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沟通,鉴于交易双方对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方案存在一定分歧,公司在综合考虑收购成本、收购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并基于对行业经营形势的综合分析,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2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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