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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3-30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公告 2013-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详情请见今年8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13-27)。 公司于2013年8月7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签订《中信信泽财富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信证券的中信信泽财富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信信泽财富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三)理财产品期限:2013年8月10日至2014年2月9日。 (四)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 (五)投资收益:预期年收益率6%(已扣除管理费和托管费),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本金和产品收益。从投资方向看,以稳健投资为主,风险较低。 (六)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投资品种的价格因受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导致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等。 2、管理风险:管理人的知识、经验、技能、判断、决策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变更投资主办人、管理人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3、流动性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能迅速转变为现金,或者转变为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4、信用风险:是指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或者交易对手未能按时履约的风险。 5、委托人参与、退出集合计划风险:本集合计划封闭期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6、电子合同风险:本集合计划采用电子签名合同方式签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存在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从而导致电子合同无法及时签订,从而影响委托人的投资收益。电子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凭密码进行交易,如委托人设置密码过于简单或不慎泄露,可能导致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操作委托人账户,给委托人造成潜在损失。 7、管理人、托管人风险:担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因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或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给委托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8、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日常交易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2)操作风险:管理人、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3)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专项审计。 4、监事会可以对委托理财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1,101,690.84万元 公司与中信证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了本次公告购买的中信信泽财富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外,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购买任何其他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今年8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交易审批权限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情请见今年8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13-28),本此交易的额度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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