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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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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中证500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1版)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1)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4)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馈和评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2)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周密考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融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登记过户工作流程,建立登记过户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配备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2、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基金、QFII、QDII、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年金基金、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托管资产规模居同业前列。

  3、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3年3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LOF、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诺德优选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200指数、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招商深证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华安深证300指数、嘉实信用债券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嘉实安心货币市场、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股票型、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型、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华宝兴业资源优选股票型、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华夏安康信用优选债券型、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长盛添利30天理财债券型、信诚理财7日盈债券型、长盛添利60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大成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银华中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长盛同丰分级债券型、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国泰国证房地产业指数分级、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大成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长盛纯债债券型、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QDII)、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LOF-QDII)、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QDII)、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QDII)、信诚全球商品主题(QDII)、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QDII)、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QDII)、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QDII)、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QDII)、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QDII)、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等197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张景军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5558(免固话长途费)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分别在深圳、北京、上海设有投资理财中心,并在武汉分公司开通了直销业务: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瞿宗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229/39

  (2)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106室

  联系人:戴晓燕

  电话:010-85252345/46、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3)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101室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2185277/63513925/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15楼

  联系人:肖利霞

  联系电话:027-85552889

  传真:027-85552860

  2、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人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3、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010-8458888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客服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公司网址:www.mszq.com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网址:www.ajzq.com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1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徐方亮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20

  网址:www.cnhbstock.com

  (1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4670436

  网址:www.962518.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网址:www.xyzq.com.cn

  (1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俞会亮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19)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0519-88166222、0379-64902266、021-52574550、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0)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2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人代表:周晖

  客户服务热线:0731-84403319

  联系人:胡智

  电话:0731-84779521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www.nesc.cn

  (2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人代表: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客服热线:400-666-2288

  联系人:徐世旺

  网址:www.jhzq.com.cn

  (2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26)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客户电话:400-600-8008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2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29)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3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 001 001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1)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服电话:0769-961130

  联系人:梁健伟

  电话:0769-22119341

  传真:0769-22116999

  网址:www.dgzq.com.cn

  (3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3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邮政编码:570206)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服电话:4008-888-228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舒萌菲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网址:www.htsc.com.cn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网址:www.cgws.com

  (3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3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服电话:400-888-8777、95578

  联系人:李蔡

  电话:0551-62207114

  传真:0551-62207965

  网址:www.gyzq.com.cn

  (3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人代表:雷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联系人:刘丹

  电话:010-57398059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resc.com

  (3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4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客服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戴蕾

  电话:0791-6768681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4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联系人:程月艳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4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话:021-64339000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39000-807

  华鑫证券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4008-058-058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冯艾

  联系人:冯艾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王华

  联系人:李妍明

  六、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6月14日证监许可【2013】780号文核准募集。

  (二)基金类型及存续期限

  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标的指数:中证500深市指数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三)基金的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或称为认购期、首发期或募集期)为自2013年8月19日起到2013年9月6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8月19日起到2013年9月6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3年9月2日起到2013年9月6日。本基金于该期间向社会公开发售。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基金发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

  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代销机构相关公告、通知。

  (四)发售对象

  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五)发售方式

  本基金可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等3种方式进行发售,具体采用的方式参见相关公告。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六)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发售业务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当地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通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增减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认购时间

  本基金发售募集期间每天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者通知规定。

  各个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人的每天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不同,若本招募说明书或份额发售公告没有明确规定,则由各销售机构自行决定日常业务办理时间。

  (八)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九)认购开户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2)已购买过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十)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0.8%,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份额(M)认购费率
M<50万份0.8%
50万份≤M<100万份0.5%
M≥100万份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十一)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申请: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投资人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4、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网上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网上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十二)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十三)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时间: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500深市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投资人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投资人的认购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注册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4、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中证500深市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未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以本基金初始募集规模为基准,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数量没有超过该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的,原则上可全部确认为有效认购数量;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数量超过了该个股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标的指数中的权重的,对于超额部分,管理人原则上不再接受流动性受限的股票。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5、清算交收:网下股票认购期T日日终前(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销售机构将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人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T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人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完成验资后划入基金证券账户。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计算认购份额,并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数据计算投资人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费用,从投资人的认购份额中扣除,为销售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投资人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人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6、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

  其中:

  (1)i代表投资人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只股票,n代表投资人提交的股票总只数。如投资人仅提交了1只股票的申请,则n=1。

  (2)“第i只股票在T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T日(T日为本基金发售期最后一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T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T日至注册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等权益变动,则由于投资人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股票在T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1)除息: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2)送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3)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4)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5)除息且送股:调整后的价格=(T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6)除息且配股:调整后的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7)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T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由注册登记机构完成清算交收的股票股数。其中,

  1)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为:

  ■

  P:该股在T日的均价。

  如果投资人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大于基金管理人可确认的认购数量上限,则按比例分配确认。

  2)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注册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实际过户数据对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特别提示:投资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股票认购,并及时履行因股票认购导致的股份减持所涉及的信息披露等义务。

  (十四)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募集期间现金认购资金全部存入本基金募集专户,投资者现金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所产生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募集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十五)募集期间的资金、股票与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过户至本基金组合证券认购专户。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的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或本基金在募集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基金管理人提前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达到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应予以解冻。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为提高交易便利,本基金可以进行份额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前公告。

  (二)基金份额折算的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基金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在份额折算公告中列示。

  九、基金份额的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1、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不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上市前,基金管理人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基金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上市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基金上市交易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三)暂停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暂停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不再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其上市;

  3、严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

  当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发布基金恢复上市公告。

  (四)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终止基金的上市交易,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若因上述1、4项等原因使本基金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本基金将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变更为直接以中证500深市指数为标的的非上市的开放式指数基金。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标的指数。

  (五)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发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人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1、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为: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最新成交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的预估现金差额)/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深圳证券交易所调整有关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保留位数,本基金将相应调整。

  3、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公式,并予以公告。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进行。基金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等代销机构的名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但在基金份额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人必须根据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须按申购赎回清单的规定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人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人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投资人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销售网点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有关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规则。

  投资人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人办理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基金份额、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注册登记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注册登记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相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制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差额、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组合证券是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采用现金替代是为了在相关成份股停牌等情况下便利投资人的申购、提高基金运作的效率,基金管理人在制定具体的现金替代方法时遵循公平及公开的原则,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出发点,并进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2)可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人无法在申购时买入的证券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可以适用的其他情形。

  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1+现金替代保证金率)

  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最新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数据发送给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现金替代多退少补资金的清算;T+2日后第2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2 个交易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现金替代多退少补资金的交收。

  ④替代限制: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人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

  说明:假设当天可以现金替代的股票只数为n。

  (3)必须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将被剔除,或基金管理人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原则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

  4、预估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差额是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的估计值,预估现金差额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预估现金差额的计算公式为:

  T日预估现金差额=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经除权调整后的前收盘价乘积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经除权调整后的前收盘价乘积之和)

  其中,T日经除权调整的前收盘价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

  预估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

  T日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在投资人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人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人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人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人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人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6、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

  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基本信息

  最新公告日期:2013-04-15

  基金名称:大成中证500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码:159932

  标的指数代码:399802

  T-1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2892.00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1,000,000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1.000

  T日信息内容

  预估现金差额(单位:元):¥2892.00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单位:份):1,000,000

  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分红金额(单位:元):无

  是否需要公布IOPV:是

  是否允许申购:是

  是否允许赎回:是

  可以现金替代比例上限:40%

  成份股信息内容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票数量现金替代标志现金替代保证金率固定替代金额
000006深振业A1200允许21% 
000021长城开发900允许21% 
000028国药一致200允许21% 
000031中粮地产1200允许21% 
000042深长城100允许21% 
000050深天马A400允许21% 
000066长城电脑900允许21% 
000078海王生物700允许21% 
000088盐田港1000允许21% 
000090深 天 健500允许21% 
000099中信海直400允许21% 
000159国际实业500允许21% 
000301东方市场1100允许21% 
000400许继电气400允许21% 
000410沈阳机床400允许21% 
000415渤海租赁700允许21% 
000417合肥百货700允许21% 
000418小天鹅A300允许21% 
000426兴业矿业400允许21% 
000488晨鸣纸业1200允许21% 
000501鄂武商A300允许21% 
000503海虹控股1000允许21% 
000506中润资源400允许21% 
000510金路集团800允许21% 
000511银基发展1200允许21% 
000513丽珠集团100允许21% 
000517荣安地产300允许21% 
000518四环生物1400允许21% 
000522白云山A400允许21% 
000525红 太 阳300允许21% 
000533万家乐600允许21% 
000540中天城投1000允许21% 
000541佛山照明700允许21% 
000543皖能电力400允许21% 
000550江铃汽车300允许21% 
000554泰山石油500允许21% 
000563陕国投A300允许21% 
000566海南海药500允许21% 
000572海马汽车1300允许21% 
000598兴蓉投资1200允许21% 
000601韶能股份1200允许21% 
000603盛达矿业100允许21% 
000608阳光股份600允许21% 
000612焦作万方500允许21% 
000616亿城股份1600允许21% 
000620新华联400允许21% 
000627天茂集团1500允许21% 
000631顺发恒业400允许21% 
000636风华高科700允许21% 
000650仁和药业800允许21% 
000652泰达股份1400允许21% 
000655金岭矿业400允许21% 
000659珠海中富1400允许21% 
000661长春高新100允许21% 
000667名流置业2400允许21% 
000680山推股份1200允许21% 
000682东方电子1300允许21% 
000683远兴能源1000允许21% 
000685中山公用400允许21% 
000690宝新能源1600允许21% 
000697炼石有色200允许21% 
000698沈阳化工600允许21% 
000708大冶特钢300允许21% 
000712锦龙股份300允许21% 
000713丰乐种业300允许21% 
000719大地传媒100允许21% 
000726鲁 泰A600允许21% 
000732泰禾集团300允许21% 
000735罗牛山1200允许21% 
000738中航动控300允许21% 
000755山西三维400允许21% 
000759中百集团700允许21% 
000762西藏矿业500允许21% 
000777中核科技200允许21% 
000786北新建材400允许21% 
000793华闻传媒1300允许21% 
000809铁岭新城200允许21% 
000816江淮动力1200允许21% 
000822山东海化700允许21% 
000823超声电子400允许21% 
000826桑德环境500允许21% 
000828东莞控股600允许21% 
000829天音控股800允许21% 
000830鲁西化工1400允许21% 
000848承德露露300允许21% 
000850华茂股份800允许21% 
000852江钻股份200允许21% 
000860顺鑫农业400允许21% 
000861海印股份300允许21% 
000877天山股份800允许21% 
000886海南高速1100允许21% 
000887中鼎股份400允许21% 
000893东凌粮油100允许21% 
000897津滨发展1700允许21% 
000900现代投资600允许21% 
000903云内动力600允许21% 
000911南宁糖业200允许21% 
000912泸 天 化400允许21% 
000917电广传媒1000允许21% 
000918嘉凯城500允许21% 
000919金陵药业300允许21% 
000925众合机电200允许21% 
000926福星股份800允许21% 
000927一汽夏利600允许21% 
000930中粮生化1000允许21% 
000931中关村700允许21% 
000932华菱钢铁1600允许21% 
000935四川双马200允许21% 
000936华西股份600允许21% 
000939凯迪电力1000允许21% 
000951中国重汽200允许21% 
000959首钢股份1600允许21% 
000962东方钽业400允许21% 
000973佛塑科技1000允许21% 
000975银泰资源600允许21% 
000979中弘股份400允许21% 
000987广州友谊200允许21% 
000988华工科技800允许21% 
000997新 大 陆500允许21% 
000998隆平高科400允许21% 
001696宗申动力800允许21% 
002004华邦颖泰500允许21% 
002005德豪润达800允许21% 
002006精功科技400允许21% 
002008大族激光1000允许21% 
002011盾安环境500允许21% 
002022科华生物500允许21% 
002025航天电器300允许21% 
002028思源电气400允许21% 
002029七匹狼300允许21% 
002041登海种业200允许21% 
002048宁波华翔600允许21% 
002050三花股份400允许21% 
002056横店东磁300允许21% 
002063远光软件400允许21% 
002064华峰氨纶500允许21% 
002065东华软件600允许21% 
002078太阳纸业500允许21% 
002083孚日股份900允许21% 
002091江苏国泰200允许21% 
002097山河智能600允许21% 
002118紫鑫药业300允许21% 
002121科陆电子300允许21% 
002123荣信股份500允许21% 
002129中环股份500允许21% 
002140东华科技200允许21% 
002152广电运通500允许21% 
002154报喜鸟500允许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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